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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典型的“三人成虎”的故事。但是我觉得也说明了记忆的不可靠之处。我最近碰巧在看一些关于学习理论的书,发现这个电影是认知错觉的一个极佳案例。
为什么即便后来小女孩说自己不过是说错了话,大家仍然不相信卢卡斯?原因之一,是认知偏见(cognitive biases)。大家坚信小孩不会撒谎,大人会撒谎。真是这样吗?我看到过小孩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撒起谎来老练得很。而成人反而可能有惊人的坦诚。但小孩不会撒谎这种成见的存在,左右了大人(如幼儿园园长)的判断力。
后来小女孩被调查的时候,已经说没有发生什么,可是调查者并不相信,并继续追问,提供各种暗示, 甚至追问卢卡斯的那玩意上有没有白色物出来。为什么要急着给卢卡斯定罪?这是人类好奇心干的好事。我们总是在寻找一个故事,解释我们不能了解的现象。我们将和我们的常规理解不符合的现象,强行纳入我们的意义体系之内。当时的怀疑者可能在想,卢卡斯一个中年人,怎么可能喜欢在幼儿园带小孩?这是和我们理解不符合的一个地方。那么如何解释呢?他还离了婚,妻子拥有儿子的抚养权。这样就更容易解释了。或许他是一个变态者,恋童癖。种种怀疑,好比干柴一样,就等着扔进一点质疑的火苗,这干柴就烧着了。怀疑被证实,大家就觉得踏实了,因为一切的一切,都和自己的猜测一致。全镇人几乎都有这怀疑,这些怀疑包围了卢卡斯,如同猎手围住猎物。卢卡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他只能让人看着他的眼睛去相信他的无辜。可是在这样的时候,没人看他眼里的无辜,人们宁可相信自己的偏见。
此事后来越来越离谱,越来越多的小孩开始指证他们遭到了卢卡斯的性侵,最后几乎所有小孩都被说成了受害者。大家找到了一个故事,一个说法,开始趋同(congenial conclusions), 寻找同样的结论。大家甚至绘声绘色地描述卢卡斯性侵的场所,比如他家的地下室。他们连窗帘什么样子都说得清清楚楚。问题是他家根本就没有地下室。卢卡斯也因这种证据不足,被释放。可是镇上的怀疑仍是空前的,他成了在自己镇上被放逐的人。
大家不要以为这种故事,只是电影上的胡编。事实上1998年的一研究报告发现,美国40起冤假错案(无辜者被控告,后经DNA测试证明清白)中,有36起是因证人错误指认所致(Wells, Small,Penrod, Malpass, Fulero & Brimacombe, 1998)。在中国,著名的佘祥林杀妻冤案,也是因为证人自圆其说所致。
佘祥林是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人,1994年1月2日,佘妻张在玉失踪。张家人怀疑张被丈夫杀害。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批捕,1998年9月22日,佘祥林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服刑11年后的即2005年3月28日,佘妻张在玉突然现身。佘祥林后来获得了一定赔偿,舆论多关注国家机关的刑讯逼供。可是很少有人去说张娘家的冤枉责任。因为张精神病,佘祥林与之争吵,另外有传言佘与另外一个姑娘有私情,张家就此断定佘杀妻。这也是寻求解释,寻求故事,寻求完结造成的心理误导。
为什么办案人员也信了这些说法?因为这些说法能够自圆其说。人总是渴求一种有头有尾前后连贯能够自圆其说的故事。但是这种渴求很危险,它让我们忽略现实中其他的可能。要是有人暗示某人是个小偷,你一定会越看越像的。哪怕出现了与之不符合的证据,你也会选择性地忽略。
人的记忆是非常不可靠的。一些干扰因素更是让其扭曲。澳大利亚心理学家唐纳德·汤普森(Donald M. Thompson)险些成为这种扭曲记忆的受害人。有一次悉尼一个女人在家里被人强奸,后去警局描述犯罪嫌疑人,警方根据她的描述,后来抓住了唐纳德·汤普森。幸亏案发时唐纳德·汤普森正在一电视台做直播,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据”。可是这女子为什么会指认唐纳德·汤普森呢?因为案发前她正在看唐纳德·汤普森的节目,因为后来发生的创伤事件,在记忆当中将汤普森误作了强奸犯。
像这些大案,往往能进入我们的实现,可是记忆的扭曲和自圆其说,对我们平日的生活也颇多影响,包括我所关注的学习领域。《粘得住得学习》(Make it stick)一书总结了一些原因:
- 认知幻觉(Perceptual illusion):亦即我们的观察“看走眼”,这可能是我们注意力分散,也可能是受过去经历的影响,这让我们不能客观地观察到事实的情况。
- 记忆扭曲(Distortions of memory):出于情感创伤,他人的说辞,我们对于事件的记忆发生变化,甚至黑白颠倒。
- 想像膨胀(Imagination inflation):起初自己纯粹想像的情况,因缺少质疑,后来被我们接受为真实的情况。
- 渴求说法(Hunger for narrative): 指我们对自己不能了解的情况,力求找到一个合理解释,以终结我们的猜测。
- 趋同结论(Congenial conclusions):接受和自己的解释比较吻合的结论,对于不符合此模式的新问题,我们会选择性忽略。
- 忽略模糊(Resolve ambiguity): 在观察和记忆的事件中强加顺序,排列组合成我们能理解的模式。
- 接受暗示(Accept suggestions):接受他人一些说法的误导,误以为这和自己所应对的情况有关。
- 遭遇干扰(Interference):在原始事件和结论之间,我们遇到了一些新的信息(哪怕无关),结果我们会在新的信息件和结论之间建立关联。
(Brown, Roedigger, & McDaniel, 2014)
这些记忆和观察的错觉,影响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种种判断。说到底,要想解决这样的扭曲,我们必须尽量避开来自本能的判断。我们常听到对于“直觉”的追捧,事实上直觉是不可以作为证据的,不管在我们自己看来是何等可靠。更应该追求的,是理性的分析,证据的采集和判断。后者更需要时间和耐心,得延缓判断,不匆忙追求在我们大脑中的“结案”,或是限定自己找到特定的证据再作判断。为了避免自己的记忆或者认知错误,我们也有必要参考第三方的意见。有的时候开会,我发现,聪明的主持人为了避免大家意见趋同,而忽略关键视角,甚至会指派人提出“魔鬼支持者”(Devil’s advocate)意见。
在学习上,这种错觉和扭曲,体现在我们“流利的幻觉”(Fluency illusion)上,比如我们可能看了某材料很多遍,觉得看熟了,甚至倒背如流。但是这种熟悉,未必可以换算为深入的了解。这就是为什么世间会有一些“白痴天才”的缘故。他们可以熟悉一种材料,但这种熟悉来自于行为主义所说的那种刺激-反应而已。一些学习内容,我们误以为我们记得了,我们熟悉了,可是其中可能谬误丛生,扭曲变形,我们根本没有学进去。就好比我们对于一个罪犯,自以为形成了一定认识,能够指认,其实只不过是大脑给我们的幻觉而已。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可使用客观的衡量手段,不要相信自己的直觉和他人的说法。在刑侦学中,DNA测试等手段的使用,客观上减少了错误的可能。在学习上,做测验题也是个好办法,包括自测。一些我们觉得可能熟悉了的话题,我们做了测试,才发现自己没有彻底明白,这种测验提供的反馈,也能纠正我们自以为熟悉的错觉。这种测试,应该是累加式的(cumulative), 因为我们可能一次测验做对了,这会强化我们的熟悉错觉,但下一次又不对了。如果测验题不断滚动,我们可能会不止一次接触到同一个题目,就可能产生更为深刻的认识。同伴学习也是一个好办法,几个人一起,假如都能排除成见的干扰,能开诚布公地合作解决一个问题,学习一个话题,我们可能会彼此纠偏。
参考资料:
Brown, P.C., Roedigger, H.L.R. and McDaniel, M.A. (2014). Make It Stick: The Science of Successful Learning.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The Belknap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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