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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有则新闻称,洛阳有个初一学生,被所在班级生物老师发起“民主投票”劝退。家长只好让该生转学借读。7月1日,该生再次被要求退学。此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因为该学生还处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无权利这么去做?这种质疑确有道理,单门课程的任课老师发起这种投票,没有经过班主任、学校、当地教委,就让学生离开,程序上似乎有问题。
但只是问题的一面。现在小孩不好教,遇到这种事,一味指责老师的人,恐怕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痛。两个学校都坚决要求让该生退学。生物老师马老师不惜拿自己走人当赌注,让学生投票,可见也是忍无可忍。如果这个问题学生不去采取一点干预措施,耽误老师的教学和全班其他学生的学习,也不会是一个好的结果。指望学校对学生的行为无限制负责,就在注重人权的美国也不可能,也不现实。恰恰相反,美国更强调每个人、每个家庭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有些儿童在家出现了问题,分明是父母根本没有管教。我有一个在公立学校工作了二十多年的同事声称,有时候他联系到家长,家长反而推卸责任,说是学校教育出了问题。“这时候我一眼就能看出他在家里怎么教育孩子的 —— 那就是不教育, 全指望学校。”
但即便如此,学校处理问题学生十分慎重。我问在美国上小学的女儿,班上出现这种学生,老师一般会怎么解决?她说她的老师通常是直接教训学生,或者用成绩来激发学生花更多心思在学习上。如果一个学生一再捣乱,干扰了课堂秩序,老师也不可能无休无止跟学生纠缠,而是送其去“校长办公室”。对学生来说,被送到校长办公室是一件很严重的事。
通常来说,学生行为矫正,美国公立学校是逐步解决,教室里解决不了送给校长,校长和学校心理顾问解决不了交给学区,学区也解决不了,会送给一个特殊的学校。这种特殊的学校,特别强调行为的纠正,这里管理得特严。一旦学生被送到这个学校,他们知道自己再无退路。再惹事生非,就只有离开校园了。
这处理的整个过程十分冗长,每一步学校、学区都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各种挽救的努力,并做出详细的文字纪录。到了万不得已,才会让学生离开。此时学校也会证明自己做出了该做的所有努力。就是家长打官司告状,也找不到多少程序上的漏洞。
在把问题升级,转移给学区之前,学校通常都会启动一些特别的干预方案。帮助解决或者缓解学生的问题行为。例如我在多个研究报告上看到一种叫“进出管理(check in/check out)”的方法。 学校每天上学时,找到学校的心理咨询师报道(check in)。心理咨询师给他提供一张行为检查表格,学生带着表格去上课。每天问题学生或让授课老师分几次签字打分。如果表现较好,老师当即表扬。一天结束,学生拿着这表格,到心理咨询师处签字离校(check out). 如果达到了当天的目标,该学生可获得一些奖励,不过通常都不是物质奖励,而是表扬、增加课间休息时间等。这个办法比较容易施行,关键是把笼统的“坏学生”、“调皮捣蛋学生”的标签,转化成了渐进式改变的调整过程。
多半学区都有针对问题学生的指导性解决原则,大同小异。但是我看到有几个共同点:首先,学区和学校, 把问题界定得很具体。除了为人诚实不撒谎、尊重他人财物、注意礼貌用语这些我们中小学行为守则上也能看到的规定之外,也包括听老师调度、安全防范、参与各种互动、紧急情况下的服从调度这些方面的比较详细的规定。由于界定得比较细致,学生错了会知道自己错在哪里,老师去纠正,也基本有章可循。在界定这些问题时候,学区通常也会把老师、学生、家长都给包括进去,认为三方都是“利益相关人”。希望三方共同努力,实现行为的纠偏。
还有,学区对问题学生措辞都很谨慎,一般不从主观上给学生戴帽子,而是显得稍微“客观”一些,“政治正确”一些。比如我看到华盛顿州一学区,把问题学生,很委婉地称作“情感和行为障碍生”(emotional and behavior disorders)。用“障碍症”(disorders)这个词,显得这像是个客观的疾病,可以去治疗、纠正。这种名称的改变,虽然听起来有些琐碎、甚至搞笑,但是这给家长和学生发出的信息比较正面,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更重要的是,一旦界定为一种障碍症,则学校有义务提供个人化的各种支持。1997年通过的一项《残疾个人法案》(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Act )明确规定,如果“学生的行为问题影响了自己或他人的学习成绩,建议使用积极的行为纠正方案和支持,或是采取其他策略,来解决这一行为的问题。”(“…in the case of a child whose behavior impedes the child's learning or that of others, consider the use of positive behavioral interventions and supports, and other strategies, to address that behavior.” Section 614 (d)(3)(B))) 由于该法规的存在,不到万不得已,学校不会将学生扫地出门。
学生“调皮捣蛋”的背后,应该有一些心理的原因。这一点家长未必知道,只是粗线条地从“听话”、“不听话”上去理解,解决方法也简单粗糙。而学校里,各老师多半也只是各自学科的行家,未必真正深入地研究过教育心理学,中小学也未必都有心理咨询机构,去解决这类问题。问题学生连自己都未必知道问题得究竟。比如有的学生,存在问题,或许是家里出现了变故,一时自己无法应对,所以行为上出现了偏差。学校老师不解内情,只是去指责行为本身,则可能错过了纠偏的良机。
另外,我想不应该只把目光放在坏行为和坏学生的惩罚之上。美国在关于“问题学生”的语汇里,通常强调学生“存在风险”(at risk),关注的是学生本身的发展。而在补救策略上,强调事前的预防和事后的支持。
还有一些学生表现出问题行为,可能是因课堂上跟不上,或是吃不饱。二者都有可能让学生受挫。前者可以通过补课、留级来解决。后者虽属好问题,但是处理不当一样能导致悲剧。反过来,如果发现了现象背后的本质问题,则可能找到提升发展的良机。
麦尔康姆·格来维尔(Malcolm Gladwell)在其畅销书《异数》中举过一个很有趣的例子:核弹专家欧本海默,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曾经在实验室偷化学药剂,试图毒死自己的一个老师。学校作出了一个很不寻常的决定,让他休学,而没有开除,但要他保证去刊心理医生。
英国教育家肯·罗宾逊在其著作《发现你的天份》(The Element)中也举了不少这样的例子。舞蹈家吉莲·莱昂,童年时候读书总是坐不住,而且干扰周围同学。学校无奈之下,报告给家长。家长也不知道怎么办,于是带她去看心理医生。医生问了她一些问题后,说要和她家长出去单独谈谈,然后打开音乐,让她在屋子里等。医生把家长带到隔壁一个房间里,隔着玻璃(外面能看到里面,里面看不到外面的那种),能看到小女孩随着音乐,优雅地舞动起来。医生告诉女孩父母说:“她没有病,她是个天生舞者。”他建议家长送这个女孩去上芭蕾舞课。长大之后,这个问题儿童上了皇家芭蕾舞学校,成了著名的舞蹈家,并给《歌剧院魅影》、《猫》等享誉世界的音乐剧编舞。
很多被我们笼统归属为问题儿童的学生中,或许就藏着欧本海默、吉莲·莱昂这样的人。哪位老师慧眼独具,从其调皮捣蛋的背后,看到他们的闪光点,并去蓄意培育,很可能造就这孩子的一生。另外一些问题学生资质平平,未来或许可以做一个平凡人,这需要学校、家长和学生,甚至包括社区的一起努力。仅仅将其扫地出门,这样的学生没准会变成社会负担甚至祸害。
参考资料:
Clover Park School District, and Seattle University School of Education (2005). Teaching Students with Severe Emotional and Behavioral Disorders: From Firwood & Oak Grove Schools. Retrieved July 5, 12 from http://www.k12.wa.us/SpecialEd/pubdocs/bestpractice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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