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0
听报道
美国作家约翰·爱德华·威廉斯(1922-1994)是文学出版界的一个奇特现象。其“学术小说”《斯托纳》(Stoner)近年因法国作家安娜·贾维尔达(Anna Gavalda) 将其翻译成法文,并极力推崇,在欧洲热卖。这部小说写于1965年,此番重出江湖时,出版商宣传其为“你尚未读过的最伟大的小说”。“出土”后,此书意外地卖了六万册,成了英国沃特斯通( Waterstone)书店的年度图书。在欧洲市场的热门,又让美国批评界对这位去世近二十年的作家重新关注。
事实上,威廉斯的创作成就本来并不小,只是今日美国文坛创作力强劲,对这种过去的作家,关注者少而已。其小说《奥古斯都》(Augustus)曾获美国国家图书奖殊荣。但他的另外两部小说则寂寂无闻。这种重新发现,也有一些机缘巧合。 2013年莱昂纳多·迪卡皮奥(Leonardo DiCaprio)主演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让人言必称盖茨比。这使得此书被拿来和与之貌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比较。据蒂姆·克里德(Tim Kreider)在《纽约客》所言,《斯特纳》是一部和盖茨比类小说背道而驰的小说。盖茨比爆发、光鲜,娶得佳人,最终失落,丧命。而《斯特纳》主人公寂寞无闻,婚姻失败,和孩子疏远,最终一无所成地死去,这样也是一生。一个是大起大落,一个是平平淡淡一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一身泥巴。这年头母亲还领救济的穷小子设计个程序被人以190亿美元收购的盖茨比式故事更让人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是《斯特纳》里的那种凡人,却是生活中的绝大多数。那些暴发户们引起的关注已经够多的了,文学又何必去凑这个热闹?威廉斯这种写法,是对土豪文化的一种反拨。
另外,这种重新发现,也因出版商不甘名作埋没,而借新媒体之力, 让其重见天日。这种努力也值得赞扬。现在的书商眼睛都盯着几个熟悉的、活跃的当代名作家,希望撞大运出上一本畅销书,捞个盆满钵满。要不是拿已经被奠定地位的作家翻来覆去炒低风险的冷饭。这些做法都不能改变、拓展读者的视野,无法冲击他们的选择。介于上述两类作家之间的优秀作家,有不少被忽略得没有天理。 出版界能将其“发掘”出来,功莫大也。
随着《斯特纳》的热门,威廉斯的的《屠夫十字镇》(Butcher’s Crossing)也引起了新的关注。英国《独立报》称其为伟大小说。 不少论者由此认为威廉斯是西部文学的大师。不过威廉斯自己在世时,极其反感这种标签。他甚至拒绝出版商将他的这部小说分类归为西部小说,甚至不惜因此拒绝书的再版。 西部小说应起自库柏(James Fenimore Cooper)这类皮裹腿故事,这类故事多描述美国西部拓荒时期的英雄人物、定居者和印第安人、执法警官的和落草强梁等。这类小说人物比较类型化,故事也比较粗线条,消遣价值多过文学价值。该类型作品多为那种廉价的“一毛钱小说”(dime novel)。这类小说在1960年代达到顶峰,这也正是《屠夫十字镇》创作的时间。威廉斯自己来自“西部”——德克萨斯,但是他对这种对西部的类型化十分反感。他甚至认为文学疆界上的“西部”其实并不存在,而是“东边”的人想象出来的。其原因,可能正是因为他反感人们将西部文学类型化,廉价化。威廉斯所作的努力,是将类型颠覆,然后灌注新的内涵。他仿佛是要告诉我们,我来告诉你西部应该怎么写!
这部小说写的是四个人物去猎杀野牛的故事。过去我在俄克拉荷马的时候,专门去过一个动物保护区,被保护的动物是野牛。美国西部被开拓之前,曾经有大批这样的野牛生活在中部草原上,后来被屠宰殆尽,乃至需要特殊保护,才不被彻底灭绝。对于那段灭绝的历史,我一直不清楚,直到最近阅读了《屠夫十字镇》才有所知。
此小说故事发生于1870年左右,西部极其荒野,当时还有大批野牛生活在草原上。生活稳定下来的美国人,有了新的一个时尚,就是穿那种包括牛皮在内的“皮草”。猎杀野牛,剥皮去卖,这是西部拓荒者中一个常见的营生。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都是长期经营此类营生,比如带队猎杀的威尔,专门剥皮的施奈德,专门收购皮草的麦克唐纳等。 至此,小说应该说是在延续“西部”拓荒精神的文学想象。
但这显然是一个假象式的序幕。威廉斯最终颠覆了人们对大自然的浪漫想象。故事中的一个不能为我们疏忽的背景,是爱默生这类作家笔下的自然崇拜和超验主义,在19世界中后期很有影响。与西部小说一个明显不同的地方,是这部小说里引入了一个貌似不属于西部荒野的人物 ———— 哈佛大学的学生安德鲁。安德鲁深受爱默生的影响,他长期相信大自然有一种“磁力”,相信自己的出路,是“离城市越来越远,退往荒野”。 他甚至上过爱默生的课。爱默生在课程上美化大自然:“我变成了一个透明的眼球。”人与自然奇妙合一。“成了上帝的一部分,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安德鲁就是带着这种想象,来到了屠夫十字镇,想和大自然亲密接触。小说的题记中,引用了爱默生《自然》中的一段话:
实际上发生的事,从各个角度敲打着安德鲁对于自然的认识。那时候交通不发达,铁路也还没有铺设到屠夫十字镇,出去一次猎杀,没有今日坐火车朝发夕至这类便捷。猎手和他的团队, 赶着牛车骑着马,长途跋涉。这个过程,都有点像我们《西游记》里的景象。威尔就好比领头的唐僧,他带着三个弟子去深山猎杀野牛,一路上历经艰难。只可惜遇到大难的时候,从未有观音搭救,而是残酷的蛮荒和人的殊死较量。大雪封山的时候,一封就是半年,几个人困在大雪中,只能自己设法活下来,不被冻死、饿死。雪融化之后,过河的时候,又发生了新的灾难。 威廉斯似乎刻意要把人对于西部的浪漫化毁灭了给人看,这似乎都是一种苦心经营的解构。哈佛学子安德鲁跟着威尔,眼看着威尔疯狂地、专注地、残酷地一头一头屠杀着无辜的野牛。动物猎杀是为了填报肚子,只有人,才能越出必需,去过度捕杀,这也是我们人类的丑陋之处。被一个追求自然之美的大学生安德鲁撞见,也算是一种帮其走向现实的当头棒喝。如果当初威尔只是图财去猎杀的话,后来他已经杀得失去了理性,已经是为了屠宰而屠宰,有论者将其比作梅尔维尔《莫比·迪克》(Moby Dick)里那位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捕杀白色抹香鲸莫比·迪克的亚哈船长了。问题是亚哈船长好歹是为自己的断腿复仇。而威尔的疯狂,却几乎没有来由。没错,他属下的查理·霍吉断了一只手,但是霍吉也没有什么复仇的怨恨。他甚至是一个敬神的人。只能说荒野这种自然(nature), 激活了危尔的本性(nature). 如果硬要给此书贴一个标签的话,我觉得它确实是一部将布景从大海移到草原和深山的《莫比·迪克》。作者颇有梅尔维尔的那种深刻,却更通俗易懂一些。
小说中威尔的复杂之处,是他也没有失去理智,做对自己危险的事情。他非常擅长野外生存,如果没有他设法在雪地求生,可能大家都会在雪地冻死。他也能够稳住自己的阵营,能有效控制住属下的几个人,而不至于让大家在大雪封山数月的时候,大家互相在抱怨中把彼此整死。剥皮师施奈德,狩猎不久就觉得杀得太多,可能皮子都无法运出了。可是威尔该放的时候放,该收的时候收,有效地管理着这个脾气已经很急躁、处处心怀不满的团队成员。 他也把威尔在荒野的生存里训练了出来。
但显然这不是什么人依靠意志征服自然的励志故事。人和自然到底是什么关系?答案似乎很明显,是和谐共处。但落在现实当中,零和思维无处不在。人们要不觉得自己应该征服自然,要不应该屈服于自然。后者产生了一种逃逸与归隐的传统。这种传统让人厌恶现代文明,向往荒野的呼唤。这种传统,直到今天都还活着。约翰·可劳卡沃( Jon Krakauer)曾在《走向荒野》(Into the Wild)一书中描述过一个真实的故事(后来被肖恩·潘改编为电影):一个名叫克里斯托弗(Christopher McCandless)的年轻人,从名校艾默理大學毕业后不久,放弃了所有的财产,把自己在银行里的24000元钱全部捐给慈善机构,然后把钱包里的现金烧掉,跑到阿拉斯加,进入阿拉斯加的蛮荒。他背着一包米,一本小说,一张破旧的地图,一支猎枪,最后死在一个废旧卡车里,被猎人发现。法医检查,发现他是饿死的。
鼓励人们逃逸,未必就是一种高尚的作为。你换活法,换环境都是值得赞颂的,但前提是你内心足够强大,你有所追求,而非仅仅是在逃避。人们指望去了某个城市了,或是出国了,自己苦苦挣扎的问题就稀里哗啦解决掉,结果往往不是这样,往往要失望。退往自然也差不多。你如果不发自内心地追求自然,酷爱自然,你指望逃到大自然里面来解决自己内在的问题是不大可能的。小说的另外一段题记,引自赫尔曼·梅尔维尔著《骗子》:“是啊是啊,诗人把患心病的人送到青草地上,就好比没钉马掌的瘸子马跑草地上练蹄子。诗人把心病当肺病治,以为大自然能妙手回春,这还不是江湖郎中的作派。可是是谁,把我的好伙伴在大草原上冻死?又是谁,把执拗男彼得变成一大笑柄?”
总体上说,这是一个颠覆的故事,颠覆了我们对于西部,对于自然,对于超脱的想象。威尔机关算尽,一帮人在雪地里苦苦生存了几个月之后,结果却是一场空。牛白死,一伙人白忙。出山之后,时代都变了,就好比华盛顿欧文的《瑞普·凡·温克尔》一样。为了不提前“剧透”,我就不说他们最后具体的遭遇了,但可以说非常精彩,却又颇多哲理。
作者的深刻中有一种悲观。他让人质疑拓荒有什么价值,甚至让人质疑人生的意义。书到末尾部分,作者借用收购牛皮的麦克唐纳的口吻说:“你们不比你们所猎杀的那些东西强。”老麦克唐纳也洞察出了大学生安德鲁的心境,对于他的失落并没有给出任何安慰,反而是给出了一种验证:“什么都没有,”麦克唐纳说。“你出生下来,你就靠谎言活着,你像断奶一样戒掉谎言,可是到了学校里,你又开始说更花哨的谎。你一辈子都是靠谎言活着的,或许等你快要死的时候,你突然醒悟过来,这世界上什么都没有,除了你自己,和你本来可以做的事情。可惜这些事你没有去做,因为那些谎言告诉你,还有别的事情可以做。那时候你才会想到,本来你都掌握了这些奥秘,全世界都是你的,可是那时候已经太迟了。你都老了。”
作者威廉斯的“正式工作”,是在丹佛大学做写作教授。他很强调小说提供的愉悦。曾有人问他:“文学是不是用来提供娱乐的?”他回答说:“当然了,我的天,读书如果读不出快感来,那也太蠢了。”可能出于这样的信念,我发觉他写的小说文字流畅,引人入胜。能把一部关于虚无的小说,写得这般精彩,实在是有过人本领。
我觉得他又是一个充满洞见的智者,站在山顶,告诉我们山脚下的人,说那边还是山,除此一无所有。我们不服,非要爬上去看看,结果发现果然如他所说的那样。小说家的使命,不是让我们看见幻觉,而是让我们看见真相,因为真相让我们自由,哪怕这真相,只是他倾其所有,给出的最好的个人解读。威廉斯让我们洞察了他的世界。他的世界观不是玫瑰色的,而是灰暗的。这和当时的社会处境有所关联。那种疯狂屠杀无辜野牛的做法,和当时越战中屠杀平民何异?威廉斯曾经参加过二战中的远征,去过缅甸、印度。战争的经历,或许也让人从新的层面,认识他笔下的猎杀和虚无。
对于我们读者来说,我们显然不能靠谎言活着,可也不能靠他说的这种虚无活着。未来学家托夫勒说过,人活着,总得要寻找意义、结构和群落。但关键是看我们处在什么样一种社会氛围之下。目前,我们活在充斥着谎言般励志、煽情等伪正能量的日子里。这就有必要偶尔也要读一读另类的声音,震撼震撼一下自己的麻痹,一如安德鲁接受荒野的震撼那样。在出版界,两种世界观下的作品都值得拿来,你我将其摇匀后服用。
事实上,威廉斯的创作成就本来并不小,只是今日美国文坛创作力强劲,对这种过去的作家,关注者少而已。其小说《奥古斯都》(Augustus)曾获美国国家图书奖殊荣。但他的另外两部小说则寂寂无闻。这种重新发现,也有一些机缘巧合。 2013年莱昂纳多·迪卡皮奥(Leonardo DiCaprio)主演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让人言必称盖茨比。这使得此书被拿来和与之貌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比较。据蒂姆·克里德(Tim Kreider)在《纽约客》所言,《斯特纳》是一部和盖茨比类小说背道而驰的小说。盖茨比爆发、光鲜,娶得佳人,最终失落,丧命。而《斯特纳》主人公寂寞无闻,婚姻失败,和孩子疏远,最终一无所成地死去,这样也是一生。一个是大起大落,一个是平平淡淡一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一身泥巴。这年头母亲还领救济的穷小子设计个程序被人以190亿美元收购的盖茨比式故事更让人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是《斯特纳》里的那种凡人,却是生活中的绝大多数。那些暴发户们引起的关注已经够多的了,文学又何必去凑这个热闹?威廉斯这种写法,是对土豪文化的一种反拨。
另外,这种重新发现,也因出版商不甘名作埋没,而借新媒体之力, 让其重见天日。这种努力也值得赞扬。现在的书商眼睛都盯着几个熟悉的、活跃的当代名作家,希望撞大运出上一本畅销书,捞个盆满钵满。要不是拿已经被奠定地位的作家翻来覆去炒低风险的冷饭。这些做法都不能改变、拓展读者的视野,无法冲击他们的选择。介于上述两类作家之间的优秀作家,有不少被忽略得没有天理。 出版界能将其“发掘”出来,功莫大也。
随着《斯特纳》的热门,威廉斯的的《屠夫十字镇》(Butcher’s Crossing)也引起了新的关注。英国《独立报》称其为伟大小说。 不少论者由此认为威廉斯是西部文学的大师。不过威廉斯自己在世时,极其反感这种标签。他甚至拒绝出版商将他的这部小说分类归为西部小说,甚至不惜因此拒绝书的再版。 西部小说应起自库柏(James Fenimore Cooper)这类皮裹腿故事,这类故事多描述美国西部拓荒时期的英雄人物、定居者和印第安人、执法警官的和落草强梁等。这类小说人物比较类型化,故事也比较粗线条,消遣价值多过文学价值。该类型作品多为那种廉价的“一毛钱小说”(dime novel)。这类小说在1960年代达到顶峰,这也正是《屠夫十字镇》创作的时间。威廉斯自己来自“西部”——德克萨斯,但是他对这种对西部的类型化十分反感。他甚至认为文学疆界上的“西部”其实并不存在,而是“东边”的人想象出来的。其原因,可能正是因为他反感人们将西部文学类型化,廉价化。威廉斯所作的努力,是将类型颠覆,然后灌注新的内涵。他仿佛是要告诉我们,我来告诉你西部应该怎么写!
这部小说写的是四个人物去猎杀野牛的故事。过去我在俄克拉荷马的时候,专门去过一个动物保护区,被保护的动物是野牛。美国西部被开拓之前,曾经有大批这样的野牛生活在中部草原上,后来被屠宰殆尽,乃至需要特殊保护,才不被彻底灭绝。对于那段灭绝的历史,我一直不清楚,直到最近阅读了《屠夫十字镇》才有所知。
此小说故事发生于1870年左右,西部极其荒野,当时还有大批野牛生活在草原上。生活稳定下来的美国人,有了新的一个时尚,就是穿那种包括牛皮在内的“皮草”。猎杀野牛,剥皮去卖,这是西部拓荒者中一个常见的营生。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都是长期经营此类营生,比如带队猎杀的威尔,专门剥皮的施奈德,专门收购皮草的麦克唐纳等。 至此,小说应该说是在延续“西部”拓荒精神的文学想象。
但这显然是一个假象式的序幕。威廉斯最终颠覆了人们对大自然的浪漫想象。故事中的一个不能为我们疏忽的背景,是爱默生这类作家笔下的自然崇拜和超验主义,在19世界中后期很有影响。与西部小说一个明显不同的地方,是这部小说里引入了一个貌似不属于西部荒野的人物 ———— 哈佛大学的学生安德鲁。安德鲁深受爱默生的影响,他长期相信大自然有一种“磁力”,相信自己的出路,是“离城市越来越远,退往荒野”。 他甚至上过爱默生的课。爱默生在课程上美化大自然:“我变成了一个透明的眼球。”人与自然奇妙合一。“成了上帝的一部分,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安德鲁就是带着这种想象,来到了屠夫十字镇,想和大自然亲密接触。小说的题记中,引用了爱默生《自然》中的一段话:
“.....一切有生之物,都显出满足的迹象,而躺在地上的牛,似乎都有美妙而安宁的想法。在这被我们称之为小阳春的纯粹十月的天气里,寻找安宁则更有把握。在那广阔的丘陵和暖暖而开阔的田野上,日子无比悠长,略有倦意。一生有过这样阳光灿烂的日子,便不亚于长命百岁了。孤独的地方未必寂寞。在森林之入口处,惊讶的世人,将抛弃他从城市带来的对伟大伟大与渺小、明智和愚蠢的估测。一旦踏入这样的地带,风俗的包袱会从他背上滑落。这里自有一番神圣,它让我们的宗教相形见绌;这里自有一重现实,它让世间英雄无足挂齿。在这里,我们发现自然的境界,让所有其它境界自叹不如。自然如同神灵,审判着所有前来的人。”
实际上发生的事,从各个角度敲打着安德鲁对于自然的认识。那时候交通不发达,铁路也还没有铺设到屠夫十字镇,出去一次猎杀,没有今日坐火车朝发夕至这类便捷。猎手和他的团队, 赶着牛车骑着马,长途跋涉。这个过程,都有点像我们《西游记》里的景象。威尔就好比领头的唐僧,他带着三个弟子去深山猎杀野牛,一路上历经艰难。只可惜遇到大难的时候,从未有观音搭救,而是残酷的蛮荒和人的殊死较量。大雪封山的时候,一封就是半年,几个人困在大雪中,只能自己设法活下来,不被冻死、饿死。雪融化之后,过河的时候,又发生了新的灾难。 威廉斯似乎刻意要把人对于西部的浪漫化毁灭了给人看,这似乎都是一种苦心经营的解构。哈佛学子安德鲁跟着威尔,眼看着威尔疯狂地、专注地、残酷地一头一头屠杀着无辜的野牛。动物猎杀是为了填报肚子,只有人,才能越出必需,去过度捕杀,这也是我们人类的丑陋之处。被一个追求自然之美的大学生安德鲁撞见,也算是一种帮其走向现实的当头棒喝。如果当初威尔只是图财去猎杀的话,后来他已经杀得失去了理性,已经是为了屠宰而屠宰,有论者将其比作梅尔维尔《莫比·迪克》(Moby Dick)里那位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捕杀白色抹香鲸莫比·迪克的亚哈船长了。问题是亚哈船长好歹是为自己的断腿复仇。而威尔的疯狂,却几乎没有来由。没错,他属下的查理·霍吉断了一只手,但是霍吉也没有什么复仇的怨恨。他甚至是一个敬神的人。只能说荒野这种自然(nature), 激活了危尔的本性(nature). 如果硬要给此书贴一个标签的话,我觉得它确实是一部将布景从大海移到草原和深山的《莫比·迪克》。作者颇有梅尔维尔的那种深刻,却更通俗易懂一些。
小说中威尔的复杂之处,是他也没有失去理智,做对自己危险的事情。他非常擅长野外生存,如果没有他设法在雪地求生,可能大家都会在雪地冻死。他也能够稳住自己的阵营,能有效控制住属下的几个人,而不至于让大家在大雪封山数月的时候,大家互相在抱怨中把彼此整死。剥皮师施奈德,狩猎不久就觉得杀得太多,可能皮子都无法运出了。可是威尔该放的时候放,该收的时候收,有效地管理着这个脾气已经很急躁、处处心怀不满的团队成员。 他也把威尔在荒野的生存里训练了出来。
但显然这不是什么人依靠意志征服自然的励志故事。人和自然到底是什么关系?答案似乎很明显,是和谐共处。但落在现实当中,零和思维无处不在。人们要不觉得自己应该征服自然,要不应该屈服于自然。后者产生了一种逃逸与归隐的传统。这种传统让人厌恶现代文明,向往荒野的呼唤。这种传统,直到今天都还活着。约翰·可劳卡沃( Jon Krakauer)曾在《走向荒野》(Into the Wild)一书中描述过一个真实的故事(后来被肖恩·潘改编为电影):一个名叫克里斯托弗(Christopher McCandless)的年轻人,从名校艾默理大學毕业后不久,放弃了所有的财产,把自己在银行里的24000元钱全部捐给慈善机构,然后把钱包里的现金烧掉,跑到阿拉斯加,进入阿拉斯加的蛮荒。他背着一包米,一本小说,一张破旧的地图,一支猎枪,最后死在一个废旧卡车里,被猎人发现。法医检查,发现他是饿死的。
鼓励人们逃逸,未必就是一种高尚的作为。你换活法,换环境都是值得赞颂的,但前提是你内心足够强大,你有所追求,而非仅仅是在逃避。人们指望去了某个城市了,或是出国了,自己苦苦挣扎的问题就稀里哗啦解决掉,结果往往不是这样,往往要失望。退往自然也差不多。你如果不发自内心地追求自然,酷爱自然,你指望逃到大自然里面来解决自己内在的问题是不大可能的。小说的另外一段题记,引自赫尔曼·梅尔维尔著《骗子》:“是啊是啊,诗人把患心病的人送到青草地上,就好比没钉马掌的瘸子马跑草地上练蹄子。诗人把心病当肺病治,以为大自然能妙手回春,这还不是江湖郎中的作派。可是是谁,把我的好伙伴在大草原上冻死?又是谁,把执拗男彼得变成一大笑柄?”
总体上说,这是一个颠覆的故事,颠覆了我们对于西部,对于自然,对于超脱的想象。威尔机关算尽,一帮人在雪地里苦苦生存了几个月之后,结果却是一场空。牛白死,一伙人白忙。出山之后,时代都变了,就好比华盛顿欧文的《瑞普·凡·温克尔》一样。为了不提前“剧透”,我就不说他们最后具体的遭遇了,但可以说非常精彩,却又颇多哲理。
作者的深刻中有一种悲观。他让人质疑拓荒有什么价值,甚至让人质疑人生的意义。书到末尾部分,作者借用收购牛皮的麦克唐纳的口吻说:“你们不比你们所猎杀的那些东西强。”老麦克唐纳也洞察出了大学生安德鲁的心境,对于他的失落并没有给出任何安慰,反而是给出了一种验证:“什么都没有,”麦克唐纳说。“你出生下来,你就靠谎言活着,你像断奶一样戒掉谎言,可是到了学校里,你又开始说更花哨的谎。你一辈子都是靠谎言活着的,或许等你快要死的时候,你突然醒悟过来,这世界上什么都没有,除了你自己,和你本来可以做的事情。可惜这些事你没有去做,因为那些谎言告诉你,还有别的事情可以做。那时候你才会想到,本来你都掌握了这些奥秘,全世界都是你的,可是那时候已经太迟了。你都老了。”
作者威廉斯的“正式工作”,是在丹佛大学做写作教授。他很强调小说提供的愉悦。曾有人问他:“文学是不是用来提供娱乐的?”他回答说:“当然了,我的天,读书如果读不出快感来,那也太蠢了。”可能出于这样的信念,我发觉他写的小说文字流畅,引人入胜。能把一部关于虚无的小说,写得这般精彩,实在是有过人本领。
我觉得他又是一个充满洞见的智者,站在山顶,告诉我们山脚下的人,说那边还是山,除此一无所有。我们不服,非要爬上去看看,结果发现果然如他所说的那样。小说家的使命,不是让我们看见幻觉,而是让我们看见真相,因为真相让我们自由,哪怕这真相,只是他倾其所有,给出的最好的个人解读。威廉斯让我们洞察了他的世界。他的世界观不是玫瑰色的,而是灰暗的。这和当时的社会处境有所关联。那种疯狂屠杀无辜野牛的做法,和当时越战中屠杀平民何异?威廉斯曾经参加过二战中的远征,去过缅甸、印度。战争的经历,或许也让人从新的层面,认识他笔下的猎杀和虚无。
对于我们读者来说,我们显然不能靠谎言活着,可也不能靠他说的这种虚无活着。未来学家托夫勒说过,人活着,总得要寻找意义、结构和群落。但关键是看我们处在什么样一种社会氛围之下。目前,我们活在充斥着谎言般励志、煽情等伪正能量的日子里。这就有必要偶尔也要读一读另类的声音,震撼震撼一下自己的麻痹,一如安德鲁接受荒野的震撼那样。在出版界,两种世界观下的作品都值得拿来,你我将其摇匀后服用。
话题:
0
推荐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