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0
听报道
作者:V·S·奈保尔, 方柏林译
我写的每一本书都是碰运气,难免有未竟之功,未解之意,这一切日后将渐渐明朗,渐渐清晰。每一本书对我来说都是一个过程,此间我在学习写作艺术,更是在领悟图书成型的奇妙。每一本书都有它的独特。可是即便这么解释之后,《大河湾》仍属一本神秘之书。此书故事背景是在非洲中部。动手写本书的时候,我对该地区知之甚少。我曾在委内瑞拉住过,痴迷于它的白色平原,那些大草地,还有那奥里诺科河。我写过一本书,介绍此地地形地貌。可以这么去理解吧:我当时坐下来动笔之时,写的是地球上的这一带。我那时候的印象较为凌乱 —— 我到处旅行,可以说那时候我脑子里一团浆糊。可是等我真开始写的时候,旅行凌乱的本质却给我帮了忙。有一天,看到火车载着工人模样的人过来,我立刻就感觉到他们和特立尼达人一样,我了解他们。非洲背景之下的很多东西我们都可以这么说:我通过旅行理解我的观察。
我是1975年到刚果的,当时它叫扎伊尔。在首都金沙萨呆了两周后,我想我还是到腹地去吧,或是到过去称作斯坦利维尔的地方。书中各位能看到这次旅行的印迹。有人给了我斯坦利维尔一个卡车司机的名字。在又小又拥挤的机场,我看到了一个人,觉得应该就是卡车司机。他穿着运动服,脖子上搭着一条毛巾。我跟他自我介绍,这么做,从《大河湾》的视角来看,纯属碰运气。这位穿运动服的仁兄并非我的卡车司机。他跟我说,斯坦利维尔所有的酒店都被政府占用了 —— 扎伊尔和卢旺达总统要开会。三十六个小时后,我就被迫离开。那个被我误作卡车司机的人,让我住到他的公寓里。他还当我的导游,带我去基桑加尼 。此后三十六个小时内我看到的一切,构成可供挖掘的母题,后来在书中一一出现。
次日,这位导游从远处给我指了一幢房子,说他的情人及其丈夫就住在那里。这便是小说中弥漫的浪漫色彩的灵感来源。公寓里的仆人就变成了墨迪。他的名字来自特立尼达,意思是混血儿。我祖母庄园的监工就叫墨迪先生。每天早晨,他总是带着短剑,站在祖母面前,听从工作交代。他手拿的短剑不是凶器,用来威胁他人,而只是他职责的一种象征。短剑的柄是木制,被雕刻成了漂亮的惠灵顿皮靴造型。因此,“墨迪”这个名字能勾起我童年的片段回忆。小说中我安排他过去在非洲东部海岸当奴隶。就这样,书里有各种要素的混杂。正因其混杂,他们也显得更为真实,仿佛信手得来。虚构会吞没事实的。我现在都不能肯定墨迪的原型是不是真像他说的那样,要去加拿大。
那天上午到了后来,我还看到了我朋友的商店;我朋友有些派头,但实际上也不过是个小店老板。在他店里我看到了他的一些顾客。其中之一,后来成了远方商贩扎贝思的原型。她的肤色或许真是铜色,但我也记不清了。她的儿子费尔迪南纯属虚构,这虚构来得也轻巧。他后来的政治生涯,他和总统的亲密关系,他要暗杀总统的想法,全是我做梦梦见的。在另外一场相关的梦境中,我得到了另外一个灵感:总统的“大人物”要先于总统去任何地方,哪怕要冒死亡、爆炸这样的风险。在梦境中,他是一个优秀的美国黑人,政治生涯如日中天。此书写作中我做的梦都很有成效。我一直希望这样的好运重来,但未能如愿。一个作家的早期作品,或许总容易这么去分析。可是后期作品中的很多线索 —— 这些线索和作家本人生活相呼应 —— 却是隐秘的。这便是虚构作品之所以是虚构作品的原因所在,而这样的创作过程有可能让人振奋。
这本书后来完成后,交给版权代理和出版商,失望也由此产生。代理当时看完《大河湾》之后,判断此书太过“知性”。下这个太“知性”的判断,皆因书中提到早期诺贝尔奖获得者、罗马历史学家莫姆森 。代理认为提到莫姆森的名字会吓走读者。他把此书作为一个难读的作者的“理性”小说,卖给了克诺夫出版社。我一年的劳作,只赚来区区25,000美元的收入。后来此书大卖,可代理和出版社也都没有向我致歉。《大河湾》是我最成功的作品,不久之后,我也欣然离开了原来的代理。
话题:
0
推荐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