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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小城或者小村,不管它是多么平淡无奇,只要有人,就有故事。小城故事多,奇人多,怪人也多,这都是小镇美国采集不完的创作富矿。
在一本叫《艾比林今昔》的书里,我看到,艾比林出过一个女作家,曾经如一颗新星,前途不可限量,后来不知所终。这位女作家碧斯利(Gertrude Beasley),写的第一本也是最后一本书是《我的前三十年》,这本1925年出版的回忆录曾被门肯(H. L. Mencken)称作“最好的成长图书”,也是“对美国南方穷苦‘白人垃圾’真诚、写实的描述”。书的开头写道:“三十年前,我躺在一个女人的子宫里,我在一次强奸中产生,被一个不情愿也不驯服的母亲怀着,后来终于冲出子宫,来到一个我要不鄙视、要不同情的家庭里。”她忠实地写下了兄弟姐妹们的各种不堪人生。由于描述过于大胆,包括兽交,回忆录在多地被视作禁书,被人买的可能还不如被人烧的多。她在书中也丑化过故乡的一些人物,尤其是某些得克萨斯名流。从欧洲回来后,她到了纽约,随即消失。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在乎,除了一对在图书馆上班的夫妇———他们出于本地自豪感和职业习惯,一直在追踪她的去向。踏破铁鞋访得她的行踪时,发现她已经去世。死在了疯人院。为什么会被带进疯人院?为什么不能再回到故乡?还是不愿回来?也无从知晓。她的人生定格在她唯一的一本书里。
碧斯利在回忆录中写道:“我清楚看到,人生不值得体验,但我也清楚看到,人生值得书写。”这话很悲观,不过人生和创作的关系真是如此。很多作家笔下的小城,活在其间兴许单调乏闷,让人窒息,让人痛心,但一旦写下来,这些地方就起死回生。读者可以远远地看着,想着一些本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发生在某一个地方,某一个他人的生活里,这是悲剧上说的宣泄。不管这世界怎么喧嚣,人与人彼此如若孤岛,受制于彼时彼地的感官接受。想象可对其揉捏,让其变幻不定,出现新的色彩。
同样写故乡,同样来自艾比林,作家格林(A. C. GREENE)的心态却截然不同:“一个人揣着收获,自豪也罢,嘲弄也罢,总归要还乡,否则他的成就感就要大打折扣。人未必永远爱自己的村庄,可是也无法毁灭它。因其载着自己,村庄也变成了我们个人的村庄了。”
两个作家的境遇和姿态,没有可比性,只不过不管他们跑多远,故乡总跟着他们,他们也乐于去书写。对于碧斯利来说,这也是她唯一的自豪与满足,哪怕后来她这个乐趣也被剥夺。写字的人,说起来千姿百态,但大多揣着各自的寂寞,借助文字,试图问候各自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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