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默夫妇 Kramer vs. Kramer (1979)
导演: 罗伯特·本顿
编剧: 罗伯特·本顿
主演: 达斯汀·霍夫曼 / 梅丽尔·斯特里普 / 简·亚历山大 / 贾斯汀·亨利 / 乔贝兹·威廉姆斯
类型: 剧情 / 家庭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1979-12-19
上大学的时候,外教曾经在视听课上播放了《克莱默夫妇》这部据说获得多项奥斯卡大奖的电影,但我基本没有看懂,至今对剧情也没有印象。如今重拾起来,看得直掉眼泪。此一时彼一时也,23年前,我连爱情的滋味都没有尝过,遑论婚姻?我同样搞不懂的还有一件事:上研究生的时候,常有已成家的大龄博士生和我们打牌时说你们单身真好。细问下去,他们就跟你说天凉好个秋这一手牌真臭。我那时候不幸还是个老处男,不明白单身有什么好。
不过如电影《移城别恋》里有句台词说的那样:婚姻好残酷(Marriage is brutal)! 这句话比婚后将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种空洞许诺实在得多。《战争与和平》里的安德烈,为了逃避庸常的婚姻生活,跑去打仗了。人类历史上征战不息,明知跑去可能马革裹尸还,甚至成为无人认领的无定河边骨,可还一直有人去。对一个理想主义者来说,比当炮灰更可怕的,是由着生活的琐碎,把生命消磨。
人和人的追求实在相差十万八千里。若彼此接受不同,不试图互相改变,日子勉强还能过,否则实在艰难。我都不知道剩女和光棍们有什么好急。“磨合”有可能是一辈子也完不成的事。我昨天去一个教音乐的老教授家。他的夫人在家做一门婚纱生意,老教授很烦。我都不知道他们一起是怎么配合的。出门的时候我看到了秘诀所在。他们家的车库不是和房子连在一起,而是在一个单独的地方,在院子对面。车库边上有个小房间。夫人的客户来看婚纱,老先生就跑到车库边的房子里做自己的事去了,双方互不干扰。
包括婚姻在内,世界上的好多事情,如果没有人的参与,那会简单得多。人这种古怪的动物,使得割舍都可能藕断丝连,很难一刀两断。《克莱默夫妇》拍摄前,导演找到达斯汀·霍夫曼,那片子几乎是为他量身定做。不过霍夫曼那时候自己在伤筋动骨闹离婚。和现实比较起来,他看了剧本都觉得太肤浅。很多女性没有同理心,穿越不到对方的处境,只想到自己的不如意,想不到婚姻的挫败对男性伤害也很大。霍夫曼自己那时正走在死荫的幽谷,接拍此片未免对自己太残忍。第一次和导演约见,他从宾馆房间下来,到了大堂,是不想让其到房间长谈,准备匆匆打发。结果,出于心灵治愈的考虑,他接了下来。拍摄前他和导演住到一个宾馆,一起打磨了剧本好久,然后才开始拍摄。这跟戒烟是一回事,把烟藏得一根都找不到也是戒烟。有的人把烟可以摆得到处都是这也是一种戒法。霍夫曼最终选择去面对离婚话题的各种刺激,用拍摄离婚来应对现实中的离婚。
这部片子说的是婚姻失败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几乎涉及到离婚中子女安置问题的各个方面:弃子、亲子、争子与归子。电影改编自小说《克莱默夫妇》,作者是Avery Corman, 他的最著名作品即为这部《克莱默夫妇》,以及1987年出版的《50》。这两部作品充满才华,但是作者后来倒没有更大的作为。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家里职业和生活的优先顺序没有处理好,顾此失彼了。他的妻子是出版商Judy Corman,是她把《哈利波特》经营到了美国。她去世的时候,是Scholastic 公司的副总裁。他们有两个儿子,两个事业上都很顺的人在一起,又有孩子,总得一个作些牺牲。一个家庭里,如果夫妻双方都只顾自己,不肯为了家庭妥协,倒霉的会是孩子,然后是全家。
七十年代原作者写作《克莱默夫妇》一书的时候,女权运动的硝烟还没有消散,女性走出去追求自己的话题还很新鲜。女主人公乔安娜也是高学历女性,婚后在家相夫教子,感觉失去了自我。丈夫忙于工作,对她关注不够,以至于她决心抛夫别子,离家出走。影片一开始是乔安娜(梅丽尔·司特里普饰)的特写,她满含深情地给孩子道别,因为她即将离开。仅从事实上去看,一个女子这么狠心,连孩子都可以舍得抛弃,人们若去论断,也无可厚非。可是下水三尺后,看到的又是不同风景。看这部影片的时候,希望大家先打消任何关于这个女子是混蛋之类偏见。乔安娜其实母性未残,她爱孩子, 孩子放学的时候她常到对面的咖啡馆里,远远地隔着玻璃看。她意识到自己的心理不健全,属于在沉默中内爆掉的那种类型。她已经深思熟虑过,继续呆在家里不仅自己会疯掉,也会连累孩子。她出走图的也不是物质,走之前只带走了自己婚前入伙的2000块钱。她是想发现自己。
在感情上,大部分人可能还是更同情又当爹又当妈的丈夫。霍夫曼扮演的泰迪最终理解了妻子出走的原因,他更多是自责,也不让孩子去怨恨妈妈。片中他告诉儿子,当有人跟你说了对不起的时候,就不要再去怀恨在心,让对方长时间心里不安。这位父亲是个极其负责的真男人。这样的品质,平时是藏匿着的,到了妻子出走的时候,全都给激发了出来。也可能舐犊之爱,让他脱胎换骨。夫妻后来为了争子,对薄公堂,虽然律师唇枪舌剑毫不留情,但是这些辩论也搅翻了各自的五味瓶。夫妻双方是在离婚之后真正认识了对方,可是伤害太多,破镜重圆已不复可能。
电影打破了人们对于夫妻、父母角色的很多成见。泰迪在法庭辩论上的一席发言,非常经典。他说他能够理解家庭妇女出去寻找自己,他也可以接受。如果社会能够破除这种成见,可是为什么打不破母亲就一定是更好“parent”的谬论?《克莱默夫妇》放映之后,泰迪的那一番追问,迫使整个社会重新反思父母亲的角色,这甚至在婚姻法庭上,改变了不少法官的思路。离婚案中,尚且年幼的孩子常常被判给母亲,父亲只寄钱来抚养,只剩下义务,看望的次数也不多, 不能充分享受父子间的天伦之乐。影片中孩子果然被判给了母亲,这是当时社会现实的写照。现在,孩子不一定都会判给母亲了。片中男方律师一再提到的“持久性”(permanence,包括对一个关系能否持久经营) 、“稳定性”(constancy,包括职业的稳定)这些品质,比单纯的性别差异更能影响法官的判决。法官更多在考虑在哪一方对孩子成长最好。这样的变化,也有这部电影的功劳。一个母亲也有可能朝秦暮楚,让孩子失去安全感。一想到婚姻的失败,人们往往会想到丈夫的原因,比如好吃懒吃喝嫖赌只顾工作不顾家庭。这些人的存在是事实,但也别忘了, 不负责的女性也比比皆是。她们把关系经营的挫败,责任全推给男方,责怪男方缺少对自己的爱和关注,等等,形成了对丈夫过高的期望值,而对自己不作要求。女人也可能是关系失败的主要原因。
婚姻里可以说没有什么坏人。夫妻两个可能都是好母亲,好父亲,甚至可以说大家都是好人,可是双方在一起合不来也是寻常事。硬性建立距离吧又苦了孩子,这就演绎出了无数悲欢离合。影片最后,赢了官司的母亲,考虑到父亲营造的家对孩子更有利,主动把孩子还给父亲,这可以说是不团圆中的小团圆。 这个结果从艺术上说是不错,可是现实地看,它又过于浪漫化了。大部分离婚和分手,过程非常丑陋,争财产争孩子,丑态百出,闹得外人都看不下去,可是谁也无法插手,任何一个决定,都是伤筋动骨。离婚就好比截肢手术,手术做得再成功,胳膊没了,或是腿没了,这种缺憾是终身的,无可修复。能解决一些问题,比如终于不需要去理睬配偶的家庭了,但是又制造出很多新的问题,比如孩子的养育。这些新的问题,未必比旧的问题更容易解决,而且每一家都不一样,没有什么经验可以借鉴。婚姻是一条不归路,真的不到死不得完结。唯一的解脱,可能是变得什么都不在乎。爱的反义词不是恨,而是无所谓。可是一旦成人开始无所谓,孩子就可能跟着学,最终玩世不恭,缺乏爱的能力。所以此事几无万全之策,无论哪种结果都是伤害。要是离婚的话,最好赶在有孩子之前。有孩子后处理得很好得也有,可毕竟凤毛麟角。
明知离婚结果很乱,美国离婚率还是很高,甚至有一半的婚姻以失败告终。 他们不大容易苟且、将就、凑合。牙齿坏了,中国的牙医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去拔,因为他们认为牙齿和胃口和身体的其它部分息息相关,另外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弃。美国牙医就很激进,可拔可不拔的时候倾向于让你拔,免得坏的牙齿影响整个身体和生活质量。这种思维也体现在婚姻家庭上,对于质量低劣的婚姻,他们多半选择终结,各自寻找新的人生。这时候孩子的安置成了中间最大的问题。
中国多年生存经济下来,人们过于看重物质带来的安全感,到如今,即便生存问题解决了,大部分人还是把物质看得高于一切,对别的方面很马虎,一说到离婚,比如前不久李阳的离婚,我看了不少评论,评论中人们首先提到的是财产的分割。美国人离婚的时候,更多考虑的是呵护儿童心理的健康,这是离婚中比什么都还要大的事。我觉得他们这么做是对的。残害了孩子的心灵,你争得金山银山又能怎样?人活一辈子,连子女的快乐与安宁都可以不顾,活着跟行尸走肉又有什么两样?离婚后的孩子,通常会自责,怀疑自己的错误或不足导致了父母婚姻的破裂。影片中霍夫曼扮演的父亲十分负责,打消了孩子这方面的顾虑。泰迪的冤屈很大,但毕竟大人对付不幸的能力更强一些。让小孩去应对与其心智不称的问题,实在过于残忍。泰迪坚决拒绝让孩子上法庭回答问题。另外,离婚过程中,夫妻吵闹、仇恨,孩子非常为难,一边是父亲,一边是母亲,你让他们选谁站队好?还有的人渣父母在这个过程中让孩子当间谍,打探对方的举动,或是让孩子来当信使传话,强迫孩子做这种事的人,实在不配做父母,甚至不配做人。挑拨孩子去仇恨对方,或者对方家庭,好赢得孩子的爱,这种做法不道德也不理智。孩子总有明白事理的一天,他们会鄙视父母的这种自私和小量。
做人父母,成为一个parent, 这是非常重大的责任。一个只顾自己,只指望别人来照顾自己,不打算照顾、关心他人的人,单身是更好的选择。培育一个个合格的父母,这才是一个民族应该着重关注的事,它远比孝顺重要。与此同时,婚姻已经够脆弱了,大家庭如果不能呵护小家庭,让其和谐、健康发展,这也是长辈的不负责任。一代过去,一代又来,人类总是要往前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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