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兹杰拉德是我一直很喜欢的一位作家,所以当我看到《地之国》(netherland)被称为后殖民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时候,还是很期待的。
但是……人生就怕“但是”二字啊。首先,我疑心译者太匆忙了,偷懒保留了英文的句式,留下很多阅读障碍;最要命的是翻译者恐怕对于中文之美还没有真正入门,如果说有美感那也是提供给乐于看《读者》类堆砌文字的读者群的,译者喜欢用的词语是那类现成的、没有危险系数的、看似很有表现力的,实则非常苍白、陈词滥调、疙里疙瘩的词语,这可真是我最怕的翻译体。我现在随便打开第48页,一眼就能看到这样的话:“一遍遍在过电影,在无力地哀悼着这些回忆所暗含的神秘承诺”。哎,过你妹的电影啊!
艰难地克服翻译风格之后,我花了好几天看完这本书,得出的结论是,这是一本不错的书,情节完整、设计精巧、充满隐喻和象征,有点用力过猛,这是小说操练者难免的倾向,可以谅解,但菲兹杰拉德甩他两条街不止。如果你有空,不妨看看,如果没空,可以等电影——这绝对是个很不错的剧本,我都在考虑能不能让莱奥纳多来演男一号了……
作为一个译者,虽然还说不上“闻过则喜”,但坦然面对批评的心态我还是有的。过去每次有人批评的我译文,我索性给搬到我博客上来,上面这种评论也不例外。
但我觉得这位作者根本就是外行,比如什么“让莱奥纳多来演男一号”之类。此书主人公身上有荷兰人的憨直和爱尔兰人的内省,是那种不动声色、内涵丰富却又温温吞吞的男人,就是拍成电影,活泼张扬风流倜傥的莱奥纳多也不是个好选择,可见这位读者根本没把人物搞明白。至于对我文字的批评,如果说到点子上,那我可以去改,那自然要千恩万谢。问题是“看似很有表现力的,实则非常苍白”之类表述,基本上就是逞一时口舌之快,没真正过脑子的话。有表现力就有表现力,无表现力则为无表现力,何必为了挤点什么话出来,把自己搞得这么拧巴。
很多时候,遇到这种争论,很多人都说别理睬,一理睬你再对都不对,偏偏我这人对这种“姿态”战毫无兴趣,除非你是一个高手,那么我一定能摆出谦虚的姿态来。对于另外一些不负责任的批评者,如果去装着洗耳恭听,那就是不诚实。这种时候,修理才是正道。
和这位读者所言恰恰相反,当初此书拿去给吴澧老师去写导读的时候,他给我和彭伦的反馈是: “看了十多页,方兄是认真的,译文也准确。就我个人口味而言,觉得有一点点‘油’。”他说我翻得太顺了点,这样“读者就学不到英语的另类说法。不过这是个人风格,还是要尊重译者的自由度。”所以在后来的修改时,我又调整了不少,少一些这样的“油”味。
我后来回复彭伦说:“吴先生是一高手,其建议普通读者也难提出,故尤其宝贵。我想不但在编辑当中需要注意,我现在翻译之中也会采用。在风格取舍上,他让读者学习原文另类说法,少用成语俗语的建议,我非常认同,事实上也是我追求的一个方向。 我担心的一点是在面对大众市场的时候,这个分寸有时候很难把握。不熟悉原文精妙的人,译得太生读者反觉是败笔,觉得是翻译腔。我以前翻译《河湾》,这方面就吃过亏。原文第一句是The world is as it is. 我记得我翻译成了一句比较‘通顺’的中文,编辑后来改掉了,变成‘世界如其所是’。后来我发觉,我译文中受到最多的批评就是这句话。有读者甚至因为这一句话将我的译文全部否定,说是台湾译本更通顺。不过这么多年下来,我倒是感觉编辑改得也没错,因为后来奈保尔有一传记就叫The world is as it is,保持一点陌生化倒也无妨。以后翻译其他作品的时候,我会朝这方面多努力。事实上我觉得这个功课作家更应该去做,进入其他语言,了解不同的表述,借此丰富中文的表达。”
上文所说的“翻译腔”批评,我早已料到,这个分寸问题我一直在思索。还专门为此写过一文,称好翻译应该“信而不僵,达而不油,雅而不矫。”(信达雅2.0)。
曾做过翻译的作家纳博科夫在论翻译的时候,就专门论述了翻译之大忌 —— 文字油滑:The third, and worst, degree of turpitude is reached when a masterpiece is planished and patted into such a shape, vilely beautified in such a fashion as to conform to the notions and prejudices of a given public. This is a crime, to be punished by the stocks as plagiarists were in the shoebuckle days. 这第三个毛病是什么呢?是译者以特定读者群的观点和偏见为准,将一作品捶捶打打,磨平其棱角,以致看似文笔漂亮,实属油滑。在网上看到过周作人评丰子恺译《源氏物语》,其中便提到了这一风格的祸害:“丰子恺文只是很漂亮,滥用成语,不顾与原文空气相合与否,此上海派手法也。文洁若予以校正,但恨欠少,其实此译根本不可用。”(劣译三境)
所以这里就有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没看过原文的人,拿平日阅读的文字去比,看出了“翻译腔”。看过原文的吴澧先生则嫌我的文字有些“油”。这是两个截然相反的结论。
可见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完全正确。
吴澧先生之所以一句批评说得我连连称是,是因他知道他在说什么。
《地之国》作者奥尼尔是一律师。通常来说,律师的公文需要准确的措辞。有时候为了明确逻辑关系,表述当中从句套从句,或是句子拦腰斩断,中间再插入一句话,句型颇为复杂。这部小说里,作者基本上沿袭了这个特征。由于这种职业背景,作者的文字有时候并不能被读者认可,我看到的第一篇中文书评上说他文字造作,英文评论中对其文风看法颇为两极。我自己看过一些法律文件后,发觉奥尼尔的文字,是受法律思维的影响,而非刻意装腔作势。我看过他的多次访谈,发觉他至少表面上看,是一个实在人,没有装腔作势的味道。他的文字很是独特,比喻新鲜冷僻(详见Translator's Block里的举例),句型变化多端,用词精确到位,风格鲜明。我总是试图将其再现出来,不过就和其他的翻译一样,这也是一个永远力不从心的过程,所以我欢迎靠谱一点的批评,这对我是个提高。
但是从风格选择上说,我个人觉得翻译应该像个演员,你得演什么像什么,不要演武则天是像刘晓庆,演老佛爷也像刘晓庆。我对所谓“X译”名著之类说法不以为然。翻译是再创作和隐身的拉锯战。信达雅的要求,未必是要人用老舍的笔墨,去写出福克纳笔下昆丁的口述。更多时候,“动态对应”下的再现,是更为可取的选择。
事关风格,确实见仁见智,这背后我已琢磨再三,也要求自己在长进。翻译的过程,平时没有必要多说。这过程好比是俾斯麦说立法过程时用的灌肠比喻,“立法的过程就好比灌香肠,你了解得越多,尊重就越少。”不过有时候我觉得也有必要把灌肠过程曝光一下,好让大家知道我不是在添加腐烂变质的填料在做黑心肠。对于这个过程,当事人可以反省,局外人可以批评,但不是“公牛闯进瓷器店”那样,只思毁坏,而无建造。
这位微博标签为“可乐 掉东西 前香艳 穿小鞋 洗煤饼 睡觉 恋爱 文艺 购物 狗 八卦 旅游 wii 美剧 追涨杀跌 实物黄金 基金定投 育儿心经”的评论者,想来也不过是图个嘴上痛快而已,未必知道“菲兹杰拉德甩他两条街不止”这种评论,不过是人云亦云而已。她未必知道菲茨杰拉德和这本书到底有什么关系。至于“这是一本不错的书,情节完整、设计精巧、充满隐喻和象征,有点用力过猛,这是小说操练者难免的倾向,可以谅解,但菲兹杰拉德甩他两条街不止。”看得我哑然失笑,多大的口气,多大的权威?以为在批小学作文呢?或许这人只是觉得到此一游,横竖要来个论断。很抱歉,这书我不是译给这种人看的。我唯一能认同的说法,是他们不妨等电影拍出来了去看电影,但愿能让她看着莱奥纳多。
至于文中出现那种“哎,过你妹的电影啊!”这种骂街式的说辞,以后最好还是少一些为好。我没妹妹。如果我去回击你家什么人吧(我不会这么去做),这个你可能还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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