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一篇吴孟达的专访,专访中他说过去吃喝嫖赌,结果负债累累,结果跑去找当时发迹了的同学周润发借钱。周润发一分钱不借,吴孟达很是生气,但是也无奈,只好发愤努力,经过四年时间,终于通过自己的努力把钱还清。后来吴孟达再次见到周润发,连声道谢,因为如果当初发哥心一软,把钱借了,吴孟达还会浪荡下去。
富兰克林有句名言:不要找人借钱,也不要借钱给人。因为二者最终都会伤害感情。但是有时候人心肠软,或是碍于情面,就给借了,于对方而言,未必就是好事。人心肠太软是很害人的事情,亦即古话说的“妇人之仁”。
捐款是好事,是一种利他主义行为,但是捐款如果过程糊涂,去向不清,或是导致该负责的人继续不负责,那么还不如不捐,而应采取别的方式,去施加影响。
《衰而不败的美国教育》一文后,老友Mikeshi让我去看常庆老弟的博客《我来助学 谁来助我》。这篇文章里,常庆讲述了他被村主任电话索求“捐款”一事。这位主任显然不知道这是拜错了坟头烧错了香,因为据我所知,常庆对于教育问题,和我一样,是一肚子意见的。当然这事也怪不得那位主任,他是没有办法。
要怪就怪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为什么小学出现危房,居然找个人捐款?国家财政的钱都去哪里了?如今人大正在开会,我请大家都在自己的博客或者微博上质问一下这个问题?从什么时候起,中小学危房改造、乡村图书馆建设之类基本民生的事情,能不去向常庆这样的工薪阶层伸手?当然,如果个人有实力,主动去做这种事情则另当别论,但不能因为主管部门的失职,而希望老百姓去埋单,没有这个道理。
在这种状况得不到改变之前,我建议常庆跟发哥学,对这种捐款要求一概置之不理。吴孟达当时债主逼上门,没钱付账,只好任由法院宣布其破产。破产期间,他不可以购置产业,甚至打车都不可以。再借用一下这个比方,如果地方财政的钱,连支付中小学危房改造都不可以,那么地方政府已经资不抵债,应为破产。在这样的“破产”期间,除了支付基本工资之外,什么别的建设和开销都不可以有。这样如何?当然,我不希望这是拿孩子来豪赌,如果各级政府拿孩子来开玩笑,对老百姓进行道德绑架,那么就更不合理合法,但是我相信他们也不会走到这种地步。事关孩童,但愿主管者的血管里,也一样“流淌着道德的血”。
也希望我们大家能通过我们各自的力量,去影响当局,希望最终能改变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格局,使得上海北京的孩子能享受到的条件,让同属一国公民的山东、河南、安徽的孩子一样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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