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多篇文章,被搜狐摘走,一不打招呼,二不支付稿酬,有时候甚至不署名,还说是给搜狐专稿,还像模像样刊登”版权声明“, 称呼”搜狐女人频道独家原创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如《剩女是个伪命题》),一开始我只是觉得很可笑,无可奈何。
近日来,该网站变本加厉,越来越肆无忌惮地摘取稿件,比如《培养一个平民需要三代》。该网站还将我的《好小说是一博物馆》直接用于其阅读周刊。为了避免纠纷,称来源是“东西网”。我确授权东西网另行转载我的博客文章,但是搜狐不是东西网子公司,我和东西网的授权不应该视作同时对搜狐的授权。如果搜狐和其它媒体之间有协议,作者仍拥有文章版权,转载需征得同意,除非文章已经出售给媒体,放弃了版权。
今日一新兴杂志说要转载我一些关于教育的文章,说是面向农村读者,问可否允许,稿费可以商量。我说我也来自农村,若有篇把文章能派上这种用场,我感到高兴,稿费你完全不用考虑,因为在我看来这算是一个小小的公益行为。
但搜狐是一上市公司,应该有一点起码的社会责任感,而不是如今这样,用“拿来主义”的方法,丰富自己的内容。另外,我写很多文章是用来出售的,一旦有文章被这种号称”最大门户网站“的网站(我发觉腾讯也有此好)拿走,极有可能接着被转得到处都是,文章我想再发就很困难。一些已发文章我放在博客上,结果又被这么转来转去,最后又出现在未曾投稿的其它媒体上,继而造成是作者一稿多投的印象,败坏作者的名声。因此,出于现实利益的考虑,我再次声明,以为除了已经明确授权的网站外(东西网、财新网),任何人不得再次转载。你们网站和网站之间的协议,和我毫无关系,也不对我有约束力,这种经由第三方的转载我无从允许。为了避免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麻烦,眼睁睁看着自己写的东西最后变成“来自网络”,甚至“来自新西兰媒体”,也请个人作者不要转载和引用,汪教授除外。
如果愿意使用有关文章,请直接与我联系(berlinf@yahoo.com)。我的联系方法也一直在我博客上,查找起来不费吹灰之力。
或许有人会说:转载你几篇文章,你还这么正儿八经声明,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我的看法是:如果我们都不把自己当一回事,别人会更不把你当回事。正是作者这种不肯较真的心态,助长了某些门户网站不负责任之风。
希望搜狐和其它“门户网站”,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我未曾授权的文章。如果不能这样,那就等着让法律来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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