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待售,严禁转载。感兴趣的媒体请联系berlinf@yahoo.com 小布什当政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美国,一直在观察、批评、甚至嘲笑。他下台之后,倒是颇为怀念。世界上有些人不适合当父亲,但很适合当祖父。有些人不是好总统,但是是很好的前总统。我估计小布什就是这样。这一点和卡特很像。卡特在位的时候,人人都讨厌,下了台,反成了活宝,很受欢迎。
作为一个前总统,小布什的表现是没得说的。2008竞选时,人人都要跟小布什拉开距离。奥巴马有时候却发牢骚,说他接手的是烂摊子,“这些问题是我继承下来的”。这种说法对前任可不大恭维。奥巴马上台后不久,开始修理华尔街,给银行“救援”,以至民间、媒体的批评不断。这种时候,舆论对奥巴马很不利,布什本可报一箭之仇,出点恶气,反正这时候也没有什么好顾虑的了。可是我只听到过他对媒体说过一句话:He deserves my silence. (他配得我的沉默。)这句话说得很有风度,做人不落井下石,让人觉得他真不是伪装的道德总统,还真是个正派人。过了两年,可能是为了配合书商宣传的需要,他才透出了一点对于奥巴马的批评来,说奥巴马失去了方向感。批评得还是不恶毒,甚至可以说是良性建议。
退出白宫后,他似乎消失在了德克萨斯老家,媒体零星捕捉到的,不过是他在老家蛛丝马迹的一些活动。他去五金店买东西,店家说你这人长得好像前总统小布什。他还拿着塑料袋捡狗屎,跟一普通德克萨斯老头没什么两样。这些深居简出的表现,赢得了包括反对者在内诸多美国人的尊重。 最近拜读了他的回忆录《决策点:布什回忆录》,对他又增添了一些新的好感。这个回忆录写法很独特,不是按从小到大顺序而写,而是分章节写到他一生中的一些重要抉择点,比如第一章写的戒酒,还有他在九一一中的一些表现,以及后来的阿富汗、伊拉克战争、卡特里娜飓风等。此书我最喜欢的地方有三处:
第一是决策的幕后。回忆录突出的是“决策”点。这里面能看出他的一些领导哲学来。好多事情,成为历史后,每个人都是分析家,都能说得头头是道,但都是事后诸葛亮。回忆录里说他作为总统,没有这种评头论足的奢侈,他要当机立断。这样的抉择,会关系到方方面面,比如九一一发生时,他在给小学生读书,这中间是要突然停顿下来,还是接着读?他决定,停下来,会给学生、家长、国民、世界发出恐慌、不能淡定的信息,所以他接着把书读完,才出去面对这个问题。这个镜头后来成为迈克尔·莫尔等人批评的把柄。当我们了解这种抉择动机的时候,会觉得这类的攻击是不公平的。
有时候这抉择还可能牵涉灾难性的外交性后果,比如要不要击落一架来自他国、有恐怖袭击嫌疑的外国客机。这种决策的时间并不长,后果也很严重,比如会引发外交的危机。他常用的一个词是“战争的迷雾”(fog of war),说的是在信息残缺不全的情况下如何做决定。死鸟谁不会打?一只活鸟在飞,你怎么瞄准,什么时候扣扳机,才能考验出一个猎人的水平来。我上大一的时候参加学校军训,我们教官教我们打靶的时候说,在你瞄准到了七八成的时候,要果断扣扳机。所以在美国发生了这种危机的时候,有这么一个德克萨斯的牛仔当政,说不定也是一幸事。他有足够的果断,做出一些他人不易做出的决定来,比如让飞机停飞等。这种时候,如果一个领导人当断不断,会有更大恐慌。
这本书不像是自我辩解,不过作为读者来说,倒也能看出这些重要决定的背后,他当时的一些难处来。九一一恐怖袭击发生后,一时间来自正式非正式渠道的消息满天飞。白宫收到了无数恐怖警报,一时间草木皆兵。事件发生后不久,布什去上海参加亚太经合组织会议,其间切尼打电话来,说有人邮寄了粉末到白宫,可能大家都感染了,可能都中毒了。工作人员弄了只实验用的小白鼠,让其接触了这种毒粉,看小白鼠过一段时间后是四脚朝天,还是到处跑,要是四脚朝天,“我们就死翘翘了,”(We are goners.) 小布什用这种浅近的英文说。世界惟一超级大国的总统,和身边要员,居然要看着小白鼠会不会四脚朝天,来了解自己会不会死。
不过这也正是很多事情上决策的难处所在。这传记里我们看到,一个总统并不是一按按钮,一批人就能出现,将所有他需要的情报,清清楚楚报告给他。美国虽然是世界上技术最领先的国家,但可笑的是,发生911的时候,空中一号上的电视信号都忽有忽无。布什的好多消息,居然来自报纸,对于他所作所为的反馈,他是从《华盛顿邮报》之类媒体上看到的。从这里也能了解为什么他非常气愤情报部门的失职和各自为政。他后来将有关部门关停并转,成立了国土安全部,以便有机会获得比较统一的信息。
书中第二个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小布什的教育。 小布什这人有个很大的优点(也可以说是缺点),是比较直率,不装腔作势。他不喜欢那些书呆子,他的说法是他们book smart, sidewalk stupid. 他其实一直博览群书,比你我看的书可能都多多了,他的书单里甚至包括加缪的《局外人》。那么为什么他会给人这种好像不学无术的印象呢?是他真的不学无术,还是政治圈子内冠冕堂皇的辞令,脱离了老百姓话语的常态? 在论述干细胞研究的章节里,小布什说任何一件事情,如果不能用浅显的英语(plain English)说出来,八成有问题。浅近英文,是他对于周围人做汇报的一个要求。其实也应该是我们对于各自的要求。 大道至简,一些用学术、官僚、管理术语包装起来的言论,背后往往有诈,或是根本就空洞无物。高峰入云的思想,往往是用清流见底的文字表述出来的。
他不怎么介意人们说他没文化,甚至以此开玩笑。他说他第一次去耶鲁大学,是孩提的时候在他爸爸老布什毕业典礼上。他说他睡着了,“这是我第一次在耶鲁的讲座上睡着。”他刚离开德克萨斯,去上安德沃(Andover)寄宿高中的时候,他发觉周围学生都很厉害。有次写作文,写到妹妹夭折自己泪流满面,本来写的是:Tears were flowing down my cheeks. 后来为了不显出自己是德克萨斯老土,他找到同义词辞典,把眼泪换成了Lacerate. 后来作文老师看到,给他判了零分。他想到这里毕竟不是德克萨斯小镇,自己落伍了,于是开始挑灯夜战,学得十分刻苦。他的历史老师,一个小儿麻痹症患者,是一个对于历史充满了激情的人物,讲到动情处,会抄起拐杖,在黑板上敲打。这位历史老师成了小布什最崇拜的老师,也影响了他后来的专业选择。
回忆录里说他上寄宿高中是出于家族传统(by tradition),上耶鲁是出于期望(by expectation),读哈佛商学院却是他自己的选择(by choice)。他有一个朋友读了哈佛商学院,劝他也试试。他投了资料,结果居然被录取了。这事情老布什是知道的,过了一段时间他才跟老布什讲。老布什说:儿啊,你是要去开拓一下视野。
从耶鲁到哈佛这一路下来,他接受的是精英教育,可是从政的时候,他选择了平民的姿态。有人说他是笨,不过有可能他并不是笨,而是装笨。如果一个人真是笨,往往是不敢拿自己的笨来开玩笑的。在中国纪委书记获得鲁迅文学奖,官员纷纷去拿博士学位的时候,布什出了这本书,自嘲说大家以为他看书都不会,他居然开始出书了,他自己都吃惊。
回忆录第三个大看点是人物。小布什是一个颇会搞人际关系的人物,喜欢琢磨人,对于人的分析爱憎分明。他说戈尔这人过于严肃,乏味,放不开,好像一辈子都在预备着竞选总统似的。他在书中专门辟出了一章,谈他的人事安排。小布什由于看过父亲当总统,知道父亲周围的人,对于行政的影响是何等之大,所以他选人都选的是和自己处得来,又能执行自己意愿的人。从后来的结果看,他的用人是犯了不少错的,他也没有遮掩自己的错误。
回忆录也能让人看出他用人的思路“很布什” —— 比较冲动和执拗。选赖斯当国务卿,是因当初赖斯在他家牧场小道上散步,跟他和劳拉畅谈巴尔干局势和历史,让他深为钦佩,后来他没怎么多想就跳了赖斯挑起外交的大梁。选切尼,应该说是有所失误。可是看了此书后,我发觉把切尼算作野心家的批评也是不公平的。小布什选副总统的时候,其实一开始就想到了切尼,切尼一开始就拒绝了,说他在达拉斯过得很安逸,不想去华盛顿干了。作为老布什的旧部,他同意帮小布什选副总统。小布什于是让他做副总统挑选委员会的负责人。这中间切尼的工作做得十分缜密,让小布什十分欣赏,于是再次请切尼出马。切尼又推脱说心脏不好,再次推辞。另外他和其他智囊表示,他和小布什同样来自德克萨斯,同一选区,无助于拉选票。 小布什觉得,除了工作上的配合外,副总统要在总统不测的时候出任总统,而切尼做事应该具有这方面的潜力。因此,他三顾茅庐,把切尼请了出来。从选举上说,世事真说不来,一些理论上说非常好的搭配,比如麦凯恩和佩林,按那些政治评论家的分析,是很好的搭配,结果惨败。布什和切尼结成的这种阵容,比较同质化,是两哥们阵容,不便于争取不同选民和选区,结果却选胜了。
书中还描写到了很多国际政要。这中间我们能看出小布什搞关系很有一套。比如有次沙特王子因为中东政策问题,和小布什闹得非常不愉快。日程还未结束,就决定提前离开布什家的牧场。小布什为了挽回关系,说你走之前,能不能我带你开车去牧场兜兜风?他其实已经做过准备功课,知道沙特王子喜欢农业,另外也是一个很虔诚的穆斯林。 果然,王子答应逛他的牧场。路上小布什跟他谈起了信仰问题,对方一言不发。布什于是接着往前开,带他参观牧场。突然间,在路边看到一只鸟。沙特王子问:那是什么?
布什说:野火鸡。他又开始拉家常,说火鸡差点成为美国国鸟。
沙特王子说,这是真主给我的吉兆,今天是我幸运的日子。
小布什说他一直没搞明白这火鸡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沙特王子对火鸡这么情有独钟,只是“以前我没见过这只火鸡,后来也没见过。”
然后他就走了,但是走前专程去休斯顿拜访了小布什的父母,说这次牧场之行让他如何感动,简直是 Lacerates were flowing down his cheeks(中译:内牛满面)。从此之后,布什家族和沙特王室关系非常紧密。
读一本回忆录的趣味正在这里,所以外在的故事我们都已经从报章和电视上看过。但这些细节,这些“其然”背后的“所以然”,只有这些亲历者才能告知。这些细节,是 “影子写手”写不出来的。这本回忆录,借用疯狂英语李阳先生博客上的说法,是布什先生“亲笔撰写”的。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挺有趣,很能侃,且通俗易懂,纯属他跟幕僚所要求的plain English。我读四年级女儿最近要做“名人传记”项目,老师分给她的题目就是小布什,我会建议她去看。我相信她看起来都不会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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