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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腐败分子单位有一年轻女子,和一离婚男子结婚。该男子还带来一个年幼的女儿。离婚之后,他对女儿仅在周末有探视权。这位丈夫是一军人,现被派驻伊拉克。丈夫出征之后,女子继续去每周周末接女儿回家。每次去接,都要开车去达拉斯,每一趟三个小时,来回六七个小时,周复一周,继续了很长时间。孩子和后妈关系非常好,反而和原来的妈妈生疏了些。亲生母亲对该女子怀恨在心,屡次威胁要干掉后妈。后妈每次探望,都带上手枪。她爱继女,为了她不愿自己再生。每周为着继女,来回长途跋涉,还冒着和亲生妈妈火并的风险。

  在美国,家庭里什么形态的关系都有。 我们还认识一对夫妇,女方离了婚,带着两个跟前夫生的孩子,和一个比自己还小的男子结婚。继父不工作,专门在家,带着上中学的继子和上小学的继女,还有夫妇双方自己生的孩子。孩子的亲生父亲,有时候也过来探望,两个父亲关系融洽,如同哥们。离了婚,重新组建了家庭,却能把关系处理得非常好,这有很多原因,比如离婚后规则不是潜规则而是明规则,什么时候探视如何赡养,法庭有规定,该怎样就怎样,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省了离婚夫妻之间的扯皮和争吵。更关键的,是大家不把“亲生”的概念看得像我们这么重。

  我们在雪城读书时,还结交了一个朋友特瑞,夫妇俩不生育,领养了一个儿子。后来又领养了一个女儿,没想到女儿的亲生父母后来又生了一个,讹诈特瑞夫妇继续领养,夫妇俩毫不犹豫又给领养了过来。孩子们从小就知道自己是领养的。这对夫妻对三个子女的爱,让世间大部分亲生父母可能都觉得脸红。他们还常常感谢孩子们的生父母,因为他们给了自己做父母的机会。

  亲生父母、同胞手足之类血缘关系,通常独一无二,无可替代。但血缘生义务,义务生期待,期待生失望,失望生怨恨,所以基于血缘结成的关系,如果不善经营,也可能行同路人,甚至反目成仇。相对而言,美国人更为看重的是自己选择的关系(relationship by choice),甚至把它置于血缘关系(relationship by birth)之上。

  对“选择关系”的重视,不仅体现在继父继母和子女关系上,也反映在婚姻家庭观上面。大部分美国家庭,最为重视的关系是夫妻关系。我部门曾有个中国实习生,学习期间问过很多同学一个常见问题:如果你妈和你老婆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大部分中国同学说先救妈妈。几乎所有美国同学都说先救老婆。美国把夫妻孩子组成的家庭视作“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而此外的关系,公公婆婆、外公外婆,属“外围家庭”(extended family),其重要性是第二位的。可是中国很多夫妻,相互猜忌,狭隘地把生养自己的父母放在第一位。而一些父母,也出于以血缘关系为本的生物本能,袒护子女,对媳妇或者女婿,死命压榨,缺乏尊重,潜意识里是觉得他(她)反正是别人家的人,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却往往忘了他们未来或许要和自己的孩子一起走很长的路,甚至相扶到老。每个人守住自己的位置,把自己的小家庭经营好,大家都好。小家庭关系失败,外围家庭也跟着揪心。这个道理,老美早就给整明白了,我们不少家庭至今还在犯晕。

  超越血缘关系,把爱延伸出去,这是生活的能力,也是社会和谐的秘诀。比血与水都浓的,是蓄意栽培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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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

南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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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桐城人,现居美国,在美国高校从事课程设计工作,业余从事文学翻译,曾译有《河湾》、《一个唯美主义者的遗言》 、《老谋深算》、《万灵节》、《布鲁克林有棵树》、《两个世界之间:赛珍珠传》、《另类的英雄:萨特传》 、《地之国》、《转吧,这伟大的世界》等。他还是多家报刊的撰稿人或专栏作者。 感谢大家来访。除特别说明外,博客文章均属原创,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与引用。如商业性网站或者平媒使用,请支付稿酬(联系地址berlinf@yahoo.com,或在文章后留言告知)。 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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