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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6日,印度 一位23岁的医学实习生和朋友看完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后,在公交车上遭六名男子轮奸,后被铁棍殴打并扔下车。 一开始,印度政府低估了民众对此事件的愤怒,反应迟缓,一周后辛格才出来发表电视讲话。 但是此后,此事在印度引发了大规模抗议,印度政府开始重视起来,安排受害者的治疗,还承诺给女性提供更为安全的生活环境。
12月29日,受害者不幸逝世,其遗体被包机送回印度,迎接的包括国大党主席索尼娅·甘地与总理辛格的代表。在其去世当日,此事成为美国媒体的头条新闻。为什么一次刑事案件, 会让印度政府坐立不安?
强奸犯罪性质非常恶劣,不仅伤害当事人,还会让一家人一直生活在悲剧的阴影之下。 新德里强奸案高发,据说每18(一说20)小时就发生一起强奸案。这种治安,和案发后法律惩戒的不力,有政府和法律机关不作为的原因。除治安问题之外,政府的责任应该是什么呢?这种恶性犯罪,如果属于个别犯罪分子的行为,政府为何要在其中承担责任?
2011年,美国出台了一部电影《信任》,讲述一个通过网络交往,随后发生的性侵故事。片中我们看到,强奸事件发生时,当事人是一个才14岁的少女,属未成年。这个少女处在叛逆期,懵懵懂懂,觉得这不过是一场不被成人理解的恋爱。但是接手此案的FBI探员表示,一个三四十岁以上的人蒙骗14岁女子发生性关系,即便后者未曾求助,未曾报案,也并不是我们常说的“民不告官不管”行为,而是自动归类为强奸案,由FBI出面调查。FBI在调查中发现多起类似案件,后经DNA排查发现同为一人。国家机关的义务之一,是找到这样的性侵者,让其不再去继续祸害他人。此片中我们还看到,受害者父亲比尔,试图通过“性侵档案”亲自缉凶。
这不是电影的杜撰,美国确有电影《信任》中所说的那种“性侵档案”,亦即“性犯罪者登记制度”(sex offender registry)。 该制度的建立,得益于2006年通过的联邦法律《性犯罪者登记和通告法》(Sex Offender Registration and Notification Act)。以前我们知道美国是性解放的发源地,但我不知道世界是什么时候颠倒了过来:如今中国,倒像是出现了性泛滥:性学家成了公知,到处抛头露面;各地在举办“性展览”;很多人说起“中年大叔”和“萝莉”的不伦恋,只有羡慕而无羞耻感。在美国这边,我发现,性侵,尤其是针对少年儿童的性侵属于重罪。前宾州州立大学助理橄榄球教练杰瑞·桑达斯基(Jerry Sandusky)因为性侵儿童,被判处30-60年监禁,后来连包庇他的宾州州立大学前校长格雷·斯潘尼尔(Graham Spanier)也面临刑事指控。
别看美国平常尊重隐私和人权,一个人一旦有过性侵历史,就会进入档案,这个档案是完全公开的。在任何一个城市,我们都可以公开查询当地的性侵者档案。这些档案把这些色狼和变态佬的姓名、化名、年龄、住址一一公布,便于公众查询。一些公共场所,也要求排查这些有前科的性侵者,比如基督教青年会(YMCA)的社区健身房,在会员申请的时候,就会检查对方有无性侵记录。以免这些潜在的犯罪分子在公共场所的浴室、更衣室等地危害他人。
不能说这类措施能够防止所有性侵重罪,但起码会大为减少 。这便是政府在防止性犯罪上能开展的举措之一。27日,印度内政部也宣布,将为在新德里有强奸前科的人建立数据库,对公众开放,可能是借鉴了美国的经验。亡羊补牢,犹未晚也。
印度的抗议告诉我们,保护妇女儿童, 不仅是父亲、丈夫的家庭责任。政府也有职责去创造安全的环境,让她们可以信任这个社会,可以勇敢无惧地生活。
《南方都市报》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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