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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美国犹他州州长盖瑞·赫尔伯特(Gary Herbert)签署参议员林肯·菲尔莫尔(Lincoln Fillmore)和众议员布莱德·道(Brad M. Daw)提出的《儿童忽略罪修正案》,亦即俗称的《散养法》(Free Range Parenting Bill)。根据该法律规定,孩子无陪伴的情况下在外玩耍,或是前往公园、学校等地,父母若是提供的必要的条件和预备,将不会被以“忽略”的罪名被起诉。它是美国第一个允许甚至鼓励“散养”的法律。此修正案将于5月5日正式生效,但已赢得美国左右派的一片叫好。

 

为什么一个放松对孩子管制的法律,会赢得诸多好感呢?对孩子严加看管的法律,首先给家长造成了巨大困扰。在此之前的很多年,美国很多州有法律规定,家长不可以在无人陪伴的情况下让孩子独自外出、步行上学、在儿童游乐场玩耍等等。孩子放学后,甚至不可以独自在家。这对于双职工家庭就造成极大的麻烦,哪怕父母亲其实已经做好了充分预备和教育。孩子通常三点半放学,而家长一般五点左右才下班。受法律限制,很多家庭被迫各显神通,有亲朋好友的让亲朋好友接送,或是大家拼车,放学后同一个家庭把孩子接回家,然后家长陆续来接送。关于看护的法律造成了更大的社会不公。有钱人家路子总是更多一些,大不了花钱雇人接送、看管,或是给孩子报班—— 比如跆拳道之类的课后辅导班大多负责接送。很多惹了麻烦的人,反而是底层老百姓。他们为生活所迫养家糊口,孩子放学后只能丢在家里。

忽略儿童的犯罪行为指控,让美国儿童保护问题闹得人心惶惶。“忽略儿童”行为惹上官司的例子屡屡见诸报端。马里兰州的丹妮尔·梅提夫(DanielleMeitiv),让自己六岁和十岁的孩子从公园自己步行回家,最终夫妻均被以“忽略儿童罪”被指控。康妮迪格州的玛丽亚·哈桑科里(Maria Hasankolli),因儿子错过了校车,独自步行回家,警方将其逮捕。另外,还经常有父母亲在加油站加油后,让孩子留车里,自己进店里买点东西,出来发现警察赶过来控告自己疏忽或者伤害儿童。

 

在过度保护儿童的社会环境下,陌生人的危险被高估。好莱坞电影中儿童遭到绑架的场景,造成了外部世界比事实上更危险的错觉。一旦社会上发生儿童被绑架,司法机关的追踪系统即发送“琥珀色警报”(amber alert), 不但会发送到邻近地区所有人手机上,还会在高速公路上用明显标记提醒司机,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恐惧心理。

 

法律让父母对孩子无死角监管,本身有一个思维盲点:亦即孩子有亲人熟人看护,能防范陌生人,这里只视陌生人为危险的来源。但是根据美国司法部发布的报告,1993-2008年间,FBI收到的凶杀案中,来自陌生人仅为21%-27%, 而73%-79%为熟人作案。

 

通过犹他州的法律,我们能看出, 美国儿童过度保护的极端,有慢慢“回调”的趋向。或许大家会说,这都是发达国家的担忧。中国从来没有过相关的严控儿童的法律。但是我发现,中国家长对于孩子的过度保护也是一样的,某些方面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大家常念叨的一句话,是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在家再不好,都比出去被人拐走,被人绑架强。可是父母能看护多少年?如果成长过程当中,青少年儿童没有体验过无人看护、无人管教的滋味,一旦外出上学、务工、留学、旅游后,遇到危险的情境一筹莫展,反倒更危险。

 

没有人愿意自己的孩子遇到危险。但是过去的苛刻法律,让社会忽略了家庭内孩子面临的风险和不良成长环境:在家上网的时候会遭遇网络欺凌、恐惧、诈骗。长期在室内,不接触阳光,不参与运动,会造成健康的危险。成天在家看电视刷网络,成为小小宅男宅女,会变得注意力缺失,学习兴趣下降。

 

家长对于青少年儿童24小时、360度无死角的监管,也创造了一种不自然的、无菌的成长环境,让孩子失去免疫力。失去免疫力之后,离开了家长自然放心不下,总想着远程监控。我在高校工作,从老师、招生人员处多次听到关于直升飞机家长的抱怨。为了迎合这样一种社会现象,课程管理系统在开发应用程序时,都专门开发给家长使用的一款,以便他们自行监督孩子的学习进度。在成长阶段,家长应该多给孩子一点自主权,从小培养他们自律、自觉的习惯。有了独立性,孩子们日后的步子会稳健得多。

 

提出法案的参议员林肯·菲尔莫尔解释说,他提出此法案的原因,是家长过度保护儿童,把他们和外界隔绝开来:“儿童需要对世界感到好奇,应该在外探索、玩耍,这么做,可以学会自足自主和解决问题的技能,这样的技能学会了终身受用。”这样的培养,无论是哪个国家的孩子,都一样需要。

 

原载于《南方都市报》(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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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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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桐城人,现居美国,在美国高校从事课程设计工作,业余从事文学翻译,曾译有《河湾》、《一个唯美主义者的遗言》 、《老谋深算》、《万灵节》、《布鲁克林有棵树》、《两个世界之间:赛珍珠传》、《另类的英雄:萨特传》 、《地之国》、《转吧,这伟大的世界》等。他还是多家报刊的撰稿人或专栏作者。 感谢大家来访。除特别说明外,博客文章均属原创,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与引用。如商业性网站或者平媒使用,请支付稿酬(联系地址berlinf@yahoo.com,或在文章后留言告知)。 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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