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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博上看到有位“@孔二狗”的朋友称:

“我姐的朋友2001年带着孩子去峨眉山玩,4岁半的孩子莫名失踪。这对夫妇班都不上了,疯狂的全国各地找孩子。于2006年终于在深圳找到。这个孩子在深圳乞讨,他的舌头已经被割掉,胳膊被掰断弯到了身后,腿被截断。这孩子见到父母,眼泪流了下来,孩子还认识父母。警察叔叔,你们能关心一下乞讨的孩子吗?”

身为家长,谁不对这种拐卖和残害的罪恶感到震惊和痛恨!

近日于建嵘教授、张鸣教授等知名人士在微博上发起"随手拍"活动,让人随手拍摄在街头乞讨的儿童照片,帮助寻找被诱拐、残害最终去乞讨的儿童,引起了广泛关注。很希望通过于教授等人开展的这项活动,打击这种罪恶行为。但是这种举动也因“官方”不作为话题的敏感,在官方法制解决和个人解救之间,出现了一些尴尬或疑惑。比如个人拍摄,会不会遇到人身安全?法律上是否许可?一些真正是乞讨的父子会不会被冤枉,等等。这些话题的存在,说明做这件事,方法上一定还有可改进的空间。

打击拐卖、残骸儿童,到底是政府还是民间的事呢?我想都是,这个问题不是非此即彼,而应是全社会的事。在政府和民间个人之间,大家是不是也可考虑一下一些渠道比较发达的企业,或是应设立一些专门的官方、半官方机构,比如专业的网站、数据库,更加高效地去做这种事情?

今天下午我去山姆会员店买东西,也顺手抓拍了几张照片:     美国有一个“全国失踪和被迫害儿童中心”,负责帮家长寻找失踪儿童。该中心有对方付费式电话1-800-The Lost (1-800-843=5678),还有一个网站可供查找。

该中心如果是单独作战,效果是不会很好的。值得借鉴的是,该中心和沃尔玛、Target等传统商店合作,在网络上和Google, Yahoo等搜索引擎结合,一起查找。沃尔玛是美国分布最广的连锁店之一,所以这种寻人启事的渠道十分有效。从上图看,自从1996年以来,仅沃尔玛一家,帮助找回的失踪儿童就已经有9258人。这些寻人启事上还会有孩子失踪地警署的直接电话号码。

由于沃尔玛这种寻人榜上人很多,一般人们也只是路过扫一眼,所以上面所写的信息都是最经济有效的,比如一般不写家人思念成疾之类的信息,因为这种情感,不说大家都知道。为了高效利用路人的注意力,启示上只放失踪者照片,个人特征,和关键的联系方法(失踪儿童中心、警察局等)。

另外,我发觉美国还有一个很值得借鉴的做法,是每年都给小孩子拍一次照,做成卡片,如下图:这上面是小孩最新的照片。因为有些家长比较马虎,不经常给小孩拍照,失踪后,拿出几年前的照片,可能根本对不上号。这上面还登出小孩的基本信息,比如体重、肤色、头发颜色(美国小孩头发和眼睛颜色品种很多,是初步辨识的一个重要依据)等。另外,卡片上还告诉父母,一旦小孩失踪该如何做,该找谁,联系方法是什么。

这种照片是一家商业性公司Lifetouch专门每年到学校来给孩子拍摄的,不管你最终买不买他们的照片,这照片卡他都会给你,一来是一善举,二来也是一种广告。

其实沃尔玛、Google等企业乐此不疲地与相关机构合作,主动做这种事,对他们来说,是一举手之劳,不过是提供了商店门口、墙面的空间,但是这也是一种形象广告:它这说明沃尔玛是一个服务社区的企业,不仅是一赢利组织(“for profit"), 也是一个服务社会(”for benefit")的组织。  

因此,如想进一步提高寻找失踪儿童的效率,除了警方、民间的努力,不如也借助一下这种介于官方和个人之间的商业组织和社会机构的力量,这样一定能给儿童提供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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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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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桐城人,现居美国,在美国高校从事课程设计工作,业余从事文学翻译,曾译有《河湾》、《一个唯美主义者的遗言》 、《老谋深算》、《万灵节》、《布鲁克林有棵树》、《两个世界之间:赛珍珠传》、《另类的英雄:萨特传》 、《地之国》、《转吧,这伟大的世界》等。他还是多家报刊的撰稿人或专栏作者。 感谢大家来访。除特别说明外,博客文章均属原创,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与引用。如商业性网站或者平媒使用,请支付稿酬(联系地址berlinf@yahoo.com,或在文章后留言告知)。 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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