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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最近举办了一次国际夏令营活动,希望我们员工接待小营员到我们家里过周末,我也参加了。这不过是临时开放我们的家庭,让营员过来住一个晚上,但办事人员十分负责,我事先要填表,告知家里是什么人,住宿如何安排,偏向于让女营员还是男营员过来,等等。等接待家庭填完了“志愿”之后,营员根据我们的家庭情况再选择,实现“双向选择”。好像我们大部分人结个婚都没这么费事。
 
但是我很赞同这样的做法,任何关系,哪怕是临时住宿,最好也都这样先小人后君子,双方事先的信息披露越充分,后来不必要的摩擦就越好。现在陌生人之间,借助Airbnb、Uber这种互联网平台,相互接待、接送、搭伴的做法日渐普及,大家都得习惯这种事先相互知情的做法。
 
填表之后,我还得参加一次关于防范儿童虐待的培训。这是一次网络培训,很冗长,作为课程设计人员我觉得培训方式可以大为调整,但是我对其内容极有兴趣。作为一个跨文化生活的人,我想了解美国人如何界定“儿童虐待”,如何防范,对中国有何启迪。
 
美国常被称为“儿童的天堂”,这个名号的得来,可能也因针对儿童虐待和福利的法律很严。联邦有总体的规定,界定下限。在此之上,各州还有自己防范儿童虐待或提高儿童福利的法律。比如很多州禁止体罚,有一些州禁止父母或监护人让不到特定年龄的孩子独自在家。在科罗拉多、密西西比等州,12岁以下的孩子不可单独在家,伊利诺伊州更为严格,孩子14岁以下都不可以单独在家。也有很多州没有严格规定,但是通常都提供资源、建议,让父母谨慎处理这种问题。
 
完成这种培训之后,我收获颇多,如下是我感触比较深的几点:
 
一、儿童虐待界定广泛。儿童福利和权利受到的种种伤害,统称为儿童虐待(child abuse). 儿童虐待行为包括身体伤害(physical abuse)、疏忽(neglect)、性侵犯(sexual abuse)、情感伤害(emotional abuse)和遗弃(abandonment)。联邦法律《儿童虐待和应对法》对于儿童虐待和疏忽的界定为: “家长或看护人最近的行动或者不作为,导致儿童死亡、身体受伤、情感创伤、性虐待或侵犯,亦即其他任何可能会导致严重伤害的行为或不作为。”这种界定是比较宽泛的,包括危害身心健康的各个方面。
 
二、情感伤害也是虐待。这种虐待包括情感创伤,以及其他可能有碍儿童成长发育的行为,包括导致儿童自卑的言语刺激。当然家长偶尔发脾气不算,若是长期、持续、连贯地伤害儿童心理健康,包括我们培训手册上说的“批评、威胁、辱骂、关禁闭,还有不提供爱、支持或指引”。这一点中国家长做得非常不好,我们对孩子批评远多于鼓励。如果经常性和其他孩子攀比,造成自卑,按照美国标准,大部分人都是犯罪分子。
 
三、当作为时不作为也是虐待。儿童虐待行为也包括监护人的“不作为”。比如父母双方,一方殴打儿童致伤,或是当孩子面吸毒,另外一方随之任之,没有作为,也被界定为伤害行为。还有一种不作为,是“陷儿童于危险”,亦即对儿童的危险环境视而不见,让儿童处在危险之中,或是明知环境不良而没有让儿童离开。这种不良环境包括让儿童缺少衣食住行等必要生活条件的环境。
 
四、人人都可放心举报。任何人,包括老师、牧师、医生、护士、邻居、夏令营辅导员,以及其他任何人,都有权、甚至有义务举报儿童虐待行为。被举报的也可以是潜在的伤害,尚未发生。电影《刮痧》中中国小孩刮痧,背部留下疑似“伤痕”,被举报。一般人认为这电影是文化差异片,事实上不如说这是一部法制教育片。举报儿童虐待可包括合理怀疑。成人对儿童造成潜在威胁,哪怕暂时没有后果,也在防范之列。事关儿童身心安全,美国的建议是宁可错查,也不可错漏。
 
如果举报错误,一般情况下将不追究刑事责任,除非有恶意中伤行为,比如离婚争子中的配偶。举报人没有义务查证,这是专业人士的责任,美国有儿童福利部门,负责调查儿童虐待行为。有时候可能被举报人也可以说是儿童的某项行为,导致他(她)的行为,但是我们培训手册中说儿童的行为可免责,不让儿童担负与其年龄不相称的责任。
 
五、防范和追究一样重要。各种侵犯中,熟人(包括父母、继父母、邻居、老师、教练和医生)作案很多。在美国性侵中49%是熟人所为。47%的性侵在儿童家中发生。这也不只是穷苦家庭才有的事。75%的未成年卖淫者来自中产家庭。由于问题普遍,防范儿童虐待是全社会的事,不是某个社区、某个阶层才有的事。成人可以借助3R帮助防范儿童虐待行为:识别(recognize)风险环境、抵制(resist)不当关注或行为、举报(report)不当行为。
 
防范儿童被人虐待有很多业已被美国社会普遍接受的做法,包括:经常和儿童保持沟通,让他们知道和人身体接触哪些可以接受,哪些不可以接受;教会儿童对熟人的不当行为说“不”;不要给成年人保守莫名其妙的“秘密”,应该将不寻常的现象告知父母。另外,美国有性侵背景的人,一旦被核实,会进入性侵者档案。大家可用“sex offender registry”的关键词,搜索所在城市的记录。这种档案完全公开,任何人可以查阅,事实上人们一般会在买房子的时候去查阅,看附近有无这种怪蜀黍,可能会伤害自己的孩子。
 
我从培训资料中还看到,美国每年将近90万儿童被证实遭到了虐待或疏忽,等于每小时100人。四分之一的女孩和七分之一男孩在18岁之前曾被人性侵。由于侵犯者的地位等原因,很多从未被人举报。假如把情感虐待这些因素都算进去,中国儿童处在受虐状态下的人数可能更是天文数字,尤其是大量缺乏情感关怀或是遭到情感虐待的“留守儿童”。
 
美国的儿童法律可能还不是最严格的。比如,不让儿童接受合理教育是侵犯其福利行为,但在具体教育方法上,美国制度灵活,有大批量儿童在家上学。欧洲很多国家法律更为苛刻,国家可强制家长让儿童入学。比如德国自从1918年就开始禁止在家上学。德国南部有着七个孩子的罗梅克一家逃到美国寻求庇护。中国的儿童福利保护上,尚有大量空白领域有待开拓,希望社会各界借鉴世界各国经验,取长补短,打造合理的法制环境,提供充分的社会资源,让儿童健康地成长。
 

原载于《荷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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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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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桐城人,现居美国,在美国高校从事课程设计工作,业余从事文学翻译,曾译有《河湾》、《一个唯美主义者的遗言》 、《老谋深算》、《万灵节》、《布鲁克林有棵树》、《两个世界之间:赛珍珠传》、《另类的英雄:萨特传》 、《地之国》、《转吧,这伟大的世界》等。他还是多家报刊的撰稿人或专栏作者。 感谢大家来访。除特别说明外,博客文章均属原创,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与引用。如商业性网站或者平媒使用,请支付稿酬(联系地址berlinf@yahoo.com,或在文章后留言告知)。 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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