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几个星期前,我发了一篇文章给世界教育创新峰会(WISE),后又在该峰会网站的推荐下,将中文版发在果壳网上。不久,此文出现在门户网站搜狐的教育频道,教育频道标明此文来自“XX传媒”(鉴于文章已删,我隐去了其名称,下次就没这么客气了)。后者未曾征得我的同意使用此文。我在“XX传媒”留言告知其删除,没有效果。我又根据搜狐网页上的提示,要求搜狐删除。我得到的反馈是:“搜狐媒体平台上的文章,由入驻搜狐媒体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如果搜狐媒体平台用户发布的内容有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的地方,请您根据提示填写附件中的《搜狐个人及企业投诉申请表》,然后回复本邮箱,我们会及时跟进处理。一经核实,必将严肃处理侵权账号。”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一家网络企业,投诉居然要填三大页申请表,排版极其糟糕就不说了,还不能网上直接递送,要“填写完毕,打印出来,签名/加盖公章之后,拍摄照片”,如果是单位投诉更麻烦,还要提交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请提供原件照片,如为复印件,则公章必须为原章加盖在复印件上,公章为复印件则无效。”如果是委托他人代理,还要提供“申请人与受托人委托书照片”。所有这些都要下载、填写、打印、扫描(拍照)、重新寄送,若是三线城市郊区工商所办事填写这些我可以理解,一家上市的网络企业,不会设计网络表格吗?
 
尽管这些规定非常荒唐,为了解决问题,我还是填写了。打印的时候纸张格式不对,打不出来,重新调整还要花时间,于是我在白纸上签字扫描,然后插入到文件里。我没有提供身份证件。接下来我收到的处理意见称:“第一页申诉页,必须打印出来之后,由您亲笔签字,以避免有人冒用您的名义”, 另外,我被告知要提交身份证或护照。最后还有要求称:“提供果壳网的原文链接,并请您在原文尾部加上未授权‘果壳网,WISE Ed Review’以外的媒体或个人转载的声明内容。”
 
本文标题说是奇遇,这奇遇是指遇到了奇葩规定。我显然遇到李克强曾经谴责的证明你妈是你妈的难题了。李总理说的应为政府部门,为什么网络企业也这么办事?维权的大门紧锁着,侵权的狗洞大开着。我被侵权,为什么签名扫描了加入到文件中还不够,还要“打印出来之后,亲自签名”?我已签字证明了,可是没有整页扫描还不行,是不是还要人来公证?作者不提交身份证件,就不能删除稿件,这是什么道理?不相信我的身份?我为什么要冒充他人,让其删除一篇教育类文章?如果怀疑我假冒,得有正当理由证实怀疑。或者也得接受我的怀疑。如果按照他们的逻辑,他们也得提供营业执照,办事人的身份证,和使用承诺书,证明本人身份证件不会被其滥用。事实上举证责任理应由转载的人负责,他们才需要证明有作者授权的文书或邮件。第三个要求同样荒谬。原创文章是作者发给其他媒体之后,由这些媒体发布,作者又没有他们的账号,如何去增加搜狐要求的“文字说明”?纯粹是在刁难。这些媒体自己均有版权声明,为什么这些侵权者不去遵守?不侵犯他人权利是一家媒体应该做的事,不能要求他人按其内部规定,一二三四做好保护,才有权不被侵权。这是搜狐监管的失职,而不是被侵权作者的失误。作者不拿搜狐薪水,没有必要替他们做他们本该去做的事。至此,我决定拒绝继续与其合作,而是告知他们我的顾虑,并告知如果不删除,我将借助第三方媒体公布此次维权之难,和该公司对作者的刁难。他们这才删除了文章。
 
至此,我浪费了大量处理时间,觉得还是应该公布出来,鼓励更多人挑战侵权的媒体。只有大家都这样,才能够净化网络的生态。我呼吁更多作者这么去做,不要因为维权过程中遇到刁难就放弃,这或许就是这些繁琐程序的初衷。当然,在方法上,大家可能需要睿智一些。若这些企业继续霸道,也就不要指望与虎谋皮,通过其申诉渠道解决问题,不如像财新的王烁先生一样,在网上公布侵权者,将其订耻辱柱。
 
可能大家觉得文章被转发而去追究,纯属小题大做,但文章已发给他人,老被其他媒体擅自转载,正式发此文的媒体会以为是我一稿多投。有些媒体毫无原则,想拿就拿,陷作者于污名,让人不胜其烦。内容平台的洗牌,比如微信公众号的使用,给了很多人网络淘金的机会,很多人想借机扩大影响,继而获利,又不想好好生产,只是东家偷一个瓜,西家摘两个枣,晚上再偷点鸡摸个狗,第二天到集市上卖。这些做法已成公害。实在不应姑息。
 
经此事我也看到,一些新经济中成长起来的企业,正成为它们曾经挑战甚至取代的传统企业, 被旧单位的精神借尸还魂,迅速堕落。搜狐这样的企业,曾是弄潮儿的网络新贵,今天你去找它办事,竟然和七八十年代的政府机关一样,程序繁琐、复杂、官僚,让人感觉时光倒流。这种现象非常普遍。我有一个朋友,丢了QQ密码,竟然无法修改,要修改不知多麻烦,甚至有人建议要动用腾讯高层的关系。作家六六,在京东购买水果,发生纠纷,京东也是不给解决。还好因其是“网络大V”, 最后的吐槽引起了很多关注,才引起了京东的注意。如果消费者不是“大V”呢?
 
看来这些企业界新贵一旦成了既得利益者之后,也开始店大欺客,甚至巧取豪夺。它们忘了这么做,也会让其迅速丧失创新精神。搜狐作为“门户”网站,可以说内容是其命根子,是其核心竞争力。若视其为竞争力,应悉心呵护,可是为什么不尊重原创?拷贝和粘贴,只需几秒钟,搜狐对其门户大开。作者来维权,却掘地三尺地左右盘问,恨不得调查作者祖宗八代,这根本上是在打击原创者,鼓励侵权者。作者要想维权,费事不说,还得放弃个人隐私,接受个人信息被盗用的风险,比如提供身份证明,等于再次被侵权。这么做,结果也是明显的,在搜狐的网站,和十几年前一样,是大杂烩内容汇聚,信息鱼龙混杂。这年头信息各人借助手机可以自行订阅,个性化定制。“门户网站”们却生活在信息短缺年代,仍在津津有味地做大杂烩。或许只是借着来历不明的各种内容,赚取流量和广告,混一天是一天。
 
 
 
 
话题:



0

推荐

南桥

南桥

1248篇文章 4年前更新

安徽桐城人,现居美国,在美国高校从事课程设计工作,业余从事文学翻译,曾译有《河湾》、《一个唯美主义者的遗言》 、《老谋深算》、《万灵节》、《布鲁克林有棵树》、《两个世界之间:赛珍珠传》、《另类的英雄:萨特传》 、《地之国》、《转吧,这伟大的世界》等。他还是多家报刊的撰稿人或专栏作者。 感谢大家来访。除特别说明外,博客文章均属原创,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与引用。如商业性网站或者平媒使用,请支付稿酬(联系地址berlinf@yahoo.com,或在文章后留言告知)。 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文章